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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纪念日(2 / 3)

也不知是害羞还是难堪,宋书华脸红。知道他脸皮薄,男人也无意再拿他开玩笑,只是亲昵地揽过他腰:“去看看,挑你喜欢。”

宋书华沿着衣架和饰品架默默看起来,陆明臣跟在后边,看着丈夫高挑背影,想他只比自己小两岁,如今也三十出头。但岁月似乎在他身上出现某种停滞,不光是身材和外貌和他们初见时样,连那种青涩和拘谨也和当年样。

这些特质出现在个中年男人身上,有时让人很恼火,然而有时也别有番风情,这完全取决于他什心情。

“这件衬衫喜欢吗?”陆明臣指着模特身上件刺绣宝石蓝真丝衬衫。光滑丝绸材质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十分夺目。

不远处坠在他们身后导购听这话,立马凑上来介绍:“这款是天然蚕丝,花纹也都是纯手工刺绣,纽扣材质是纯珍珠母贝。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外貌优势,更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种很脆弱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爱情哄骗。

宋书华向很有耐心,等他快个小时,什异议也没有。

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对方手。

手指交握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动作。但对方假装什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牛仔裤,外面是件驼色羊毛大衣和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脖子和雪白皮肤。

大衣下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种温柔清淡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种俏皮而挑逗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解自己丈夫这面,又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个这样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洗个澡。”

交握手指让婚戒碰在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点安心。这是种特有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也全凭陆明臣做主。

吃过饭,时间还早,陆明臣提议再逛逛。两人从餐厅下来,顺腿儿迈进下面商场,陆明臣拉着宋书华进男装店:“都到这儿,去挑两件衣服。”

进门,导购员就热情地迎上来,宋书华不动声色地往男人身后侧侧。陆明臣瞟眼,对导购说:“你先去忙吧,们自己看。”

回过头,陆明臣轻声笑:“这大人,怎还害羞。”

他身上衣服穿整天,已经皱。会议室进进出出,沾染各种味道。

澡,重新刮个脸,头发随意抓抓,换掉白天正装,选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

约会这种事,般都是和情人起做

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冷脸,就显得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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