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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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看向斯梅德利腰间佩剑。

和其他三个人佩剑不同,斯梅德利佩剑并没有金色花纹,刀鞘而是非常简单朴实棕色,刀柄是简简单单黑色,看上去就如同武器店每把最低等级‘单手剑’样。

事实上,这把剑本身价值就足够买下任意个武器店

使用稀有而可重新塑性奥雷合金,每隔年就会实际测试,根据斯梅德利本人情况重新调整外形和重量。

这个习惯直持续到他亲自手

这是斯梅德利。

他就是《为送信》这本小说起因。

在整个故事开端,他作为名流浪剑士,为救男主角罗伊死去,而罗伊为将他最后遗言与信送给远在王都朋友,跋山涉水来到王都,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自己根本不认识人。

因为死很早,所以描写他笔墨也寥寥无几。

【孤狼剑士,手中长剑破破烂烂,就像是被人遗弃多时。

没错,她本意确实是想要改变恶棍四人组悲剧命运,可是如果有人告诉她,改变别人命运需要每天徒步行走10小时以上,她当场就会放弃。

旅行青蛙剧本啊,明明别人拯救男配剧本都不是这样子啊!

想到自己看过拯救悲惨男主男配小说,文泪吨吨吨流。

如果不是穿越,她现在还躺在床上吃零食玩手机,怎会遇到这样苦,她不要拯救这讨人厌男配,让他们都去死吧,她要回家呜呜呜……

内心哭哭啼啼吐槽时,文感觉自己手中拐杖被人抽走

……快乐是不可能

她只希望这群傻逼去吃屎。

气喘吁吁拄着根木棍,艰辛走在林中小路上,耳边全是法尔魔音灌脑。

“不会吧,你这样就走不动?说你是半个狗头人真是太高看你,你实力只有四分之狗头人啊。”

你懂什!社畜只需要从楼下走到地铁站而已!

可这样剑,却挡住魔族看似无可匹敌击。】

“很累吧,好好休息会。”斯梅德利说道。

“没关系,还能走!”文手忙脚乱想从斯梅德利背上下去,奴役比自己小男孩子让她良心都痛,“你也直在走,也很累吧?”

可是四分之狗头人自然是没能力挣脱秒杀狗头人剑士

斯梅德利笑着说:“没关系,你还没有剑重。”

——难道这群人还要看自己没有拐杖跌跌撞撞走路吗?!这也太坏吧?!不可能这样子吧?!

……不,等等,如果是他们话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越想越觉得真实,不由悲从中来。

结果还没悲两秒,就身体轻,被人背起来。

“哎?”文惊讶看着眼前金色发丝,还有发丝间若隐若现皮肤。

“你这样体质怎做仆人?不会还要们照顾你吧?”

那真是对不起!谁能想到你们竟然是靠腿旅行呢!落后异界人!

“喂,你脸色看上去好差啊,你不会要晕倒吧!”

喘着气,点都不想搭理法尔,甚至已经没力气生气

昨天凭着意志力走整天,今天大清早又被叫醒,啃着硬邦邦饼子,吃完还没消化几分钟就开始继续赶路……她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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