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她以为自己眼花看错,对方大概只是身形相似罢,没成想看去第二眼,竟然真是他。
陆之和站在走廊那头,依旧穿着他惯常喜爱白衬衣,领口解开两粒扣。
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下颌线比她人生规划还要清晰,路过酒店服务员纷纷朝他侧目。
乔麦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整个人愣住。
原本已经结痂,在慢慢愈合伤口,忽然被撕开小块,心脏隐隐有些痛。
林景森诚实道:“这是第三次。”
旁边有人插句嘴:“森哥,以前有个说法,说女生当伴娘超过三次就会嫁不出去。你这要是再当次伴郎,以后会不会娶不到老婆啊?”
说完大家通哄笑。
这时赵佳佳老公过来,听见这话拍拍林景森肩,暗示意味十足:“赶紧把伴娘搞定,老婆就有。”
林景森转头朝乔麦看过来。
可她完全没有功夫坐下来好好吃口饭,婚礼现场需要搭把手事太多。
很快赵佳佳换套中式敬酒服出来,开始挨桌给大家敬酒。
乔麦和林景森端着托盘,上面放着白酒和酒杯,跟在对新人后面打辅助。
林景森作为伴郎,还帮新郎挡好几杯酒。
直到敬酒结束,两人才终于有空坐下来吃点儿东西。
婚礼仪式结束,宾客们纷纷起身,从草坪返回酒店内堂。
乔麦走在最后,新穿高跟鞋有些磨脚,她趁着没人看见,左小腿往后翘起,低头瞄眼,已经磨破皮,难怪火辣辣疼。
林景森走在她前面点,见她没跟上,回头找她:“怎?”
乔麦摇摇头,微笑:“没什,踩到点东西。”
林景森没有察觉异样,抬眼看看天:“快点进去吧,今儿这太阳还是有点大,晒久热。”
陆之和也沉默地望着她。
从她走出他家那天开始,到现在快四个月,这是两人第次见面。
浅紫罗兰色很适合她,斜肩款礼服让她看起来有
乔麦接不住他视线,唰地低下头,佯装无事地继续吃东西-
午餐结束,宾客们有起身离开,有还坐在位置上闲聊。
乔麦估摸着后面应该用不到伴娘,便去外面找到酒店工作人员,问她们要两个创可贴,贴在脚后跟磨破地方。
也怪她自己经验不足,没想到新穿高跟鞋会磨脚,所以什都没准备。
处理好伤口,她顺路去卫生间上厕所,出来时意外地在酒店走廊碰到个人。
“今儿累坏吧。”林景森给她倒杯饮料,放在她手边。
“谢谢。”乔麦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口气灌下去大半杯,这才缓过来。
“简直比上班还累。之前以为伴娘就是走下T台然后美美拍照,没想到要做这多事。”
林景森笑笑:“你这是第次当伴娘?”
“对呀,身边朋友都跟差不多大,没有结婚,所以也没人找当伴娘。你呢?”
“好。”乔麦踩着柔软草地紧走几步,跟着大家起进入酒店。
中午餐标规格很高,赵佳佳说辈子就这次婚礼,不能留下遗憾,所以能力范围内要选最好。
乔麦看着那桌子食物,馋得直流口水。
为化妆造型,她五六点就起,早餐只吃两片全麦面包垫底。
忙忙碌碌上午,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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