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和唇角浮起笑,很低地嗯声。
程妈妈又问:“那你们对未来有没有什打算,比如,什时候结婚?”
乔麦听到这儿,心脏瞬间拎起来,她跟陆之和还没有讨论过结婚这件事,毕竟认真交往才几个月。
须臾,听见陆之和答:“她什时候愿意嫁,什时候结。”
快到十二点时,陆之和压轴到场,袭黑色西装,身姿笔挺,金边眼镜下眸光,清冷淡漠。
程森父母亲自引领他到贵宾桌,并且尽职尽责地担任陪聊角色。
对于儿子能结交到像他这样人物,还能邀请他参加婚礼甚至当伴郎,他们感到非常荣幸。
贵宾桌就在伴郎伴娘那桌隔壁,乔麦并不想在婚礼曝光二人关系,因此陆之和也装作不认识她样子。
阳城是个很小城市,要是莫妈妈知道她男朋友是陆之和,估计这消息用不多久就会传到她爸妈耳朵里,她无法想象会掀起多大波浪。
年纪,看着像三四十岁,肉毒杆菌令她皮肤看起来几乎没有丝皱纹。
能够维持这样状态,不是光靠锻炼或者保养就行,金钱堆叠出来医美buff才最有效。
饶是莫淇淇妈妈在她面前,都难免有些露怯。
在阳城这样四线小城市,莫淇淇家收入已经算得上不错,但跟程森家比,还是显得微不足道。
莫妈妈穿上定制新衣,戴上她最为昂贵首饰,好让自己在这场无形较量中不至于输阵脚。
乔麦座位刚好跟陆之和背对背。
很快他们谈话声就传过来,程森妈妈对他到场表示感谢,说招待不周请他海涵。
陆之和只简短回两个字:“客气。”
程爸爸问候他外公身体情况,又聊些生意上事。
短暂安静间隙,程妈妈见缝插针问起他感情状况:“听森儿说你交女朋友,为此还跟家里人发生争执,想必是很喜欢她吧。”
两家父母交谈不多,彼此微笑,维持着基本体面与礼貌。
托陆之和福,乔麦这次伴娘当得比较轻松。
除起得早点,跟着婚车车队过来,其余端糖递烟这种事程森他们就没敢让她干。
进入婚礼现场,乔麦在伴娘伴郎那桌坐下。
陆之和虽然也是伴郎,但身份特殊,早上迎亲活动他没参加,今天任务就是陪她走个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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