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儿娇生惯养,皮肉白反光,书都拿倒,还搁哪装。
不学无术,满脑袋稻草。
秦天视线过于赤.裸。
明乐把书页从脸上扒拉下来,他手指也白,嫩生生跟白豆腐样,指尖还有些桃粉。更漂亮是他脸,眉心红痣像是要燃起来。
他
柯家老太太发好几次脾气才把这话茬压下去,他们柯家不至于让自家哥儿嫁给个傻子!
男人傻是傻点,但力气大,是干活把好手。
破布缝衣衫,走线都歪歪扭扭,但这丝毫不影响他英俊,剑眉星目,挺鼻薄唇,骨相流。他很高,将近米九,腿长肩宽,搁在现代就是t台超模。
田埂上。
明乐在乘凉,柯明允给失忆主角攻起个名字,叫秦天。
容貌姝丽,身皮肉白跟雪堆样。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结果它高估明乐节操。
他当时就兴奋,露出意味深长笑容:“哥儿好啊。”跟abo里o样天赋异禀,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
系统:“……”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性向。
家穷没关系,弟弟妹妹不听话没事。
卖麻辣烫、火锅,造镜子、烧玻璃,教育弟妹,扳正愚孝憨厚父母,和爷爷奶奶分家、甩掉大伯家吸血虫,他把日子过风风火火。
唯令他有些苦恼是,他刚穿来捡十分合他胃口男人不见……
*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只是要娇弱些,更为秀美,身上会有红痣,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
他们唤做哥儿。
即会生孩子男性。
古代世界。
主角攻被捡到时,里衣被绣个小小秦字。
主角受猜他姓秦,就给他起这个名字。
秦天这时在看明乐。
麦茬扎人,热浪滚滚,汗水洇湿胸膛衣衫。天空万里无云,明晃晃太阳晒得人心肺烧慌,但地里还真没有就这看着。
五六岁小童都撅着屁股在田里拾麦穗,就柯家这个小祖宗在躲懒,他那身衣衫是新裁,水红色,对村里人是很好料子,但他却有些看不上眼,总觉得应该有更好。
它错。
对不起。
是它浅薄。
鲤鱼村不大,柯家允哥儿捡个男人事闹得人尽皆知,那男人很是英武,罕见俊朗,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
村里人打趣是允哥儿思春,想男人,那傻子就是他捡来当未婚夫。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
他是文里主角受极品堂弟,个爱慕虚荣、眼高于顶、天天把“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挂在嘴边哥儿。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主角攻,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蠢货。
但他也有骄傲资本。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红痣生在眉心,极红、极艳,好似能滴血般。
种田文。
*
剧本《造反将军小哥儿》。
柯明允是二十世纪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再睁眼时他来到在历史上没有记录朝代,大钦国,更令他欣喜是,他是gay,还重生到个哥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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