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家事闹挺大,舞团里人都知道,不过好在大家都有分寸,不是特别亲近人,连句安慰也没有,这样事,不安慰就是最好安慰,不反复提起,就是最大尊重。
云笙又把心思放到舞蹈里,并且她有新想法,想要组建个自己小团队,不是建舞团,只是以舞团名义组建云笙作为头领小团队,
就此,这件事也算是尘埃落地。
这件事结束,云峰就马不停蹄立下遗嘱,以后公司归属问题解决。
在云笙念叨下,云峰也答应好好保养身体,争取长命百岁,多陪云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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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康倩事,就是陶金事,之前陆承宣就说过样不会放过他,而且陶金在声色欢场这多年,身上把柄多是,陆承宣不费吹灰之力就查到陶金诱/*员工证据,还有这多年公司偷税漏税,查个准。
她也很生气,红着眼质问云峰句,“爸爸是想让成为无家可归人吗?”
云笙说这个家,不是她和陆承宣家,而是她出生这个家,有爸爸妈妈家,她已经没有妈妈,如果再没有爸爸,她真就是无家可归人,这个家,只剩下她和爸爸。
大概是这句话点醒云峰,他已经亏欠笙笙太多,不能再让笙笙变成无家可归孩子,所以他扫之前颓废心态,打起精神,把别墅卖,准备去两人婚房那个小区买套房子。
这栋别墅到底被康倩等人住十几年,到处都是她们气息,哪怕云峰已经让人把家里全部清扫遍也没用,云峰还是会想起过去那些事,想起,情绪就很激动。
云笙和陆承宣商量,想让云峰到家里来住,他们住地方大,加上云峰现在就个人,除云笙没有其他亲人,这样云笙也好监督他吃药。
有好几个员工起起诉陶金,这还不算完,大概是因为有人起头,其他人也就有胆子,有人指证陶金强/*,其中还有个在陶金当初犯罪时还未满十八岁,这个问题可就大。
康倩这个案子热度都还没过去,又来个陶金,还犯下这多罪孽,提起都想啐几口,康倩和云家那点子事也就很快被人忘在脑后,茶余饭后提起陶金。
没隔多久,陶金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来也不年轻,风流半辈子,临老怕是得死在监狱,怎不令人唏嘘。
俗话说,夜路走多,总会遇见鬼,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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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承宣当然没有问题,“但是觉得爸不会到家里来住,他舍不得拖累你。”
云笙勾着陆承宣脖颈,“是他女儿,给他养老不是正常吗,怎说拖累不拖累话。”
“话是这样说,可是爸现在生活可以自理,如果住过来,他会担心们家嫌弃他,也会担心他住过来,让们对你有意见,你不信可以问问爸意思。”陆承宣托着她腰肢。
虽然陆家肯定不会有这样想法,可是云峰作为父亲,为笙笙考虑,就会想比较多,除非是女婿入赘,有几对父母会跟着女儿住,还不都是怕人说女儿闲话。
云笙半信半疑,不过最后结果还真如陆承宣所说,云峰并不愿意住过去,而是在小区里买套房子,好在隔不远,云笙也就没有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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