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和牛牛做许多次,做到觉得自己都快虚脱死在她肚皮上。她不明白什会这样,但是知道,和她之间结束。
对小弟说,要追求曲明月。
对父亲说,要去G中借读。
对女友们说,再也难看上任何人。
倒不如叫农民直是个农民,他便能活得好好,相信皇帝不过就是用金锄头,吃夹肉馍馍而已。
她头发,势必不能稀疏枯黄,要浓密黑亮和瀑布般;她皮肤,定不能坑坑点点,要光滑如剥壳鸡蛋般;她身高,自然不可以太矮,当然也不能太高,比例也要得当些。
具备这些基础条件,她还不是个美人,只能算是个清秀人。
五官比例是否协调?脸型是否完美?手脚是否纤细柔白?指甲是否圆润且散发着珍珠般光泽?睫毛是否浓密如秋扇?牙齿是否洁白而整齐?
即便这些高级点条件都符合,她依旧不是个美人,只是个漂亮人。
她脸上还需有处两处生得格外好看、格外夺目才为最佳,或者眉眼,或者鼻子,或者嘴巴……若是都好看,便也不是美人,因为没有彼此衬托,显不出熠熠生辉样子来。
,还有钻石。
门口风铃被拂动,进来群嘻嘻哈哈女孩子,扫眼,看到她们校服是G中。
这时,牛牛凑过来:“天哥啊,你看这个十字架好看?直很喜欢十字架。”
“好看,”心不在焉,“你要决定不,就买两条。”
“真?天哥你真好!”她扑上来在脸上亲口。
很难形容见到曲明月时给感受,像是迷途羔羊找到牧羊人,又像是迷航者看到灯塔,因为她出现在那样个四处皆是璀璨之光地方,又美像首诗,所以印象里,她总是周身带着圈光芒。
本以为
而曲明月,就是个可以通过层层挑剔美人。
此刻深恨自己语文课上没有好好背诵那些诗词,因为记得分明有首什“倾国倾城”诗可以配她,但是个字也想不出来。
“天哥,决定要这两条。”牛牛在同说话。
搂过她来,可是眼睛死死地盯着曲明月;吻在牛牛脸颊上,可是眼睛死死地盯着曲明月。
吻着牛牛,但是幻想着自己在吻着她。
就只是很短时间,看到她身后站着个女生。
在此之前从来也没有见过曲明月。A市这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按说们或多或少该见过次,但是,这竟然真是第次见她。而第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曲明月。
她站在堆亮晶晶饰品中间,那些低廉饰品仿佛因为她也变得高贵起来。她睫毛很长,离这远,都能看到那睫毛鸦翅样在扇风,黑亮光泽像是浸泪,给人种楚楚可怜感觉。甚至她头发,都比别人要亮许多,她像是脑袋上顶个光圈。知道,她定就是曲明月。除曲明月,谁也不配有这样名字,谁也不值得那群小弟念念不忘多年,谁也不配诠释蓬荜生辉这个词。
别看是个混混,女朋友也庸俗不堪,可却是知道什是美。
更知道,女人想生得美丽,十分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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