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家族关系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第四章离婚第三十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不在此限。
不想写得太离谱,所以设定大概就是方已经死亡,但是女方生前签订离婚协议(遗书作为佐证),特殊情况再加上孟玉山动用点关系,所以陆饮鸩抚养权是判给他母亲,母亲过世,自然就属于外祖父和外祖母。
但是陆世和跟孟玉山签份私人协议,大概就是陆世和愿意交出抚养权,但是孟玉山不得再追究其他事情这样子。
手给你出出气。”宋眠风问,“那你会不会觉得心狠手辣?”
“不会。”陆饮鸩忍不住笑笑,虽然知道他说那句“伤害你都该死”有夸大其词成分,但心里还是慰藉感动得不行,“觉得你很可爱。”
宋眠风握住他手,低低笑道:“觉得你对别人冷漠无情很好,这样就可以把所有温暖和爱都留给。”
陆饮鸩回握住他手,指腹摩挲着他手背,缓声道:“原本是不打算放过陆长浩。”
“陆世和给母亲立个衣冠冢,可陆长浩这多年,从未去祭拜过。知道自己是私生子以后,他仍旧占着身份,虚荣享受着粉丝吹捧。真很讨厌他,因为他和陆世和样,极度自私自利。”
至于陆饮鸩为什不姓孟,是遵从他母亲遗愿;二是孟玉山给他取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为让他记住自己母亲过世原因。(这段解释是为符合剧情瞎编,事实是最开始设定他就姓陆不姓孟)
佛系看文,不考据,开心你他。
当初设下亲子鉴定局,就是为在陆长浩洗白自己说自己这多年都不知情时候,放出他自己去做亲子鉴定证据打脸,彻底毁掉他名声,要他辈子都活在私生子阴影下,见不得光。
不过现在,陆饮鸩不打算再追究下去。
“外祖父说,跟你在起以后,心软许多。”陆饮鸩抬眸,朝他笑笑,“答应你,要开始新生活,所以到此为止,从今往后,不会再过问陆家人和事。”
作者有话要说:
查《婚姻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