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后来想想,他找那群年轻人
安嘉冕看着被落在书架下书包,只得提起来,拍干净上面灰,先带回家。
第次沈彻倒是自个儿找回篮球,第二次就没那幸运,因为篮球是忘在公园篮球场,等他们过去找时候,早就不知道被谁带走。
安嘉冕看少年垂头丧气身影,拍拍他脑袋:“再买只就是。”
卷毛大狗耷拉着狗耳朵:“那是人生第只篮球。”
卧槽你还挺文艺。安嘉冕心里嗤声,那能怪谁,怪你自己是个败家子。
“沈彻,你不是找凯大手吗?”门外有人喊,“他在2号棚。”
卷毛青年这才应声离开。
安嘉冕松口气,也许是因为沈彻敲门带来惊吓,他又想起那双灰扑扑眼睛,痛感好像下子就分散。
七年前决裂那个下午,沈彻就那呆呆地站在篮球架下,整个人都是灰扑扑。那个时候他进地铁站,但其实并没有离开,而是从另个出口又走回来,站在路口书店看着马路斜对面篮球架下少年。当然不是出于舍不得心情,只是那只成天没心没肺P都不懂小子突然就蔫,这精彩幕他不忍心错过罢。直到暮色四合,沈彻母亲裹着围裙赶来找到他,倔强卷毛少年被伤心妇人拉好几把,才顺从地跟着走。
他合上手里杂志,望眼被孤零零落在篮筐下篮球,哼声:“什记性。”
死咬着牙关。
见鬼,怎会这痛?!灯光好像都在晃动。安嘉冕趴在沙发上极力喘息着,忽然听见门外人声。
“BOB哥,看见凯大手吗?”
沈彻声音?
“没看见啊,般都在休息室吧。”
五天后他还是把那颗篮球给败家子找回来。沈败家子看他那个眼神那叫个崇拜得无以复加。
“怎找到?!”
他给自己倒杯水,喝口,滴水不漏地道:“路过公园,看见管理员挂失物招领,就去问下,果然有你丢那颗球。”
“哇靠!那也得你眼神好才行啊!”沈彻大力拍他手臂。
这跟眼神好有毛钱关系,安嘉冕心里翻个白眼,不过沈彻就是这德性,崇拜你时候你就是放个屁他也觉得是香奈儿牌。
这已经是沈彻第三次把球忘在篮球场。第次是他刚给他买篮球没个礼拜时候,他在书店遇见沈彻,十四岁卷毛少年正跟帮同学翻杂志上连载漫画,他奇怪是这家伙浑身脏兮兮,爪子也是黑,老板过来清理书架,他便走过去借位挡住沈彻不堪入目黑爪子,要不店老板非得抄鸡毛掸子不可。
“你衣服怎这脏?”
“哦,刚刚打篮球。”小麦卷冲他咧嘴笑。
安嘉冕上下打量他:“篮球呢。”
沈彻才“啊”声急急忙忙奔出书店。
“哦,谢啦!”
开什玩笑?!
安嘉冕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力气,猛地撑起来,赶在休息室门把要旋开前冲过去身体下抵在门上,伸手将门反锁。
沈彻在门外愣,又旋下门把,才发现从里面反锁,刚刚明明有开呀。他抬手敲敲门:“大手?”
安嘉冕蜷缩在门后,按着绞痛胃,心里直骂:小兔崽子,这里面是你影帝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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