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件衣裳穿上身后,确实十分合适,且方便舒适,裴疏给它换个朴实无华新名字“白衣”后,就毫无心理压力穿着它继续北上洛阳。
,新换这套衣服比之前穿好看,确实要更加“盛装打扮”些。
不仅衣服更好看,人也似乎……更加好看。
说起来,薛清灵衣服真很多,裴疏在记忆里仔细数数,发现对方在他印象中共有二十二套衣服,几乎每天穿着都不带重复……跟他完全相反。
裴疏这会儿也在心里寻思着,要不要也去新做几件衣服,不然外人总以为他每天穿同样衣服且不换洗……事实也确实如此,只不过裴疏身上这套白衣并非凡品,别看他口袋里银钱空空,是个大穷鬼模样,实际上他穿这套衣服,却价值连城。
这套白衣是由许多昂贵稀世材料制作而成,不仅刀枪不入,且不惧水火,更是纤尘不染……也就是说,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其实没有换洗必要。
也正是因为如此,裴疏才直穿着它行走江湖。
裴疏这个人吧,以前虽然很喜欢游山玩水,但他却不喜欢“负重前行”,除身衣服和支竹笛,他是半点行囊都没有,大多数时候钱也懒得拿,所以每次收到诊金,都是能立刻花光,就马上用光光。
重新再说回这套白衣,这衣服是出自位七秀姑娘手中,对方是个能工巧匠,十分擅长制衣,因为裴疏用医术救对方情郎,所以她才帮裴疏制作这样套衣裳,在把衣服交给裴疏时,这位七秀姑娘表情十分认真说道:“本来因为你是万花,想给你做套紫色衣服,可是不知道为什,总觉得你更适合穿白色,喏,你看看,这衣服是不是很符合你气质,你看它颜色雪白无瑕,不仅刀枪不入,而且不惧水火,更是不染纤尘,是不是特别不同凡俗?所以给它取名天仙……”
裴疏当场嘴角抽下,就不是很想要这套衣服,可偏偏这衣服花费他很多稀世材料,他又不能不要。
早知道就不找这样能工巧匠来帮他制作这套衣服,像这类能力天赋出众人,总是喜欢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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