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缪尔走过去,在女魔族恐慌神色中,轻轻掀开她怀中襁褓。
几个月大小魔正在那里流着口水安睡。
“他还那小,”兰缪尔垂眸,轻声说,“但多漂亮啊。十二年后,会是个俊俏小伙子。他会在吾王王庭上骑着角马,或者挥舞驱赶蛮羊鞭子……可是他现在还那小。”
老魔族呆愣愣地跪在那里,像是被巫术抽走灵魂。突然,他仰着脖子,嚎啕大哭起来,身后年轻女魔也开始哭。但她是无声,咬着嘴唇,眼泪啪嗒啪嗒
“而且为什是,”他皱眉比划下,“十只野狗,操烂……”
“兰缪尔大人!”摩朵眼角抽搐,打断道,“这种时候,您就不用保持虚心好问,那只是骂您脏话!”
兰缪尔摇摇头:“噢,还以为这是什部落习俗。”
他说罢,动作利落地收刀归鞘,白色袖角随之扬起道弧线。
兰缪尔目光不再停留于瓦铁身上,转而向后面跪着俘虏们走去。两位魔族军士护卫着他,摩朵也跟在后面。
他用自己魔息淬炼兵器,将凡铜俗铁炼化遍又遍,直到青铜弯刀也能斩断蜜金铸成神剑,或是大魔盘角。
可这刀,怎会落到人类手中?
在血统等级森严深渊,凡魔、劣魔擅自触摸大魔兵器,只有个死字。
更何况,兰缪尔只是介人奴,怎敢用魔王亲自淬炼爱刀去斩大魔角!
可又为什没有主帐中看守来制止?
断角!
四下鸦雀无声。
斩断盘角,对魔族来说是毕生耻辱。
“奴隶,你疯!!条挂着禁锁狗,居然敢……居然敢砍下魔族首领盘角!!”
瓦铁发狂般挣动起来,背后两名军士都快按不住他,“你刀——你那把刀!”
“宣誓效忠吾王。”兰缪尔说,“宽恕你们性命。”
放眼望去,这些魔族几乎都是劣魔,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他们并非部落里战将,因此也不上锁链,只用麻绳捆住手脚。
位皮肤像古树皮般褶皱老魔族,颤颤巍巍地抬起头,声音悲凉:“鲜血、性命和灵魂忠诚,尽归属首领。”
兰缪尔不置可否,看向他身后:“你女儿和孙子亦是如此?”
老魔族惊恐地挪挪,将位抱着婴孩年轻女魔族严实地挡住。
为什连昏耀麾下将军也对此视若无睹?
曾属于瓦铁旧部战俘们抬起脸,惊疑地面面相觑。他们似乎意识到什,却不敢相信。
“好哇,好哇,奴隶竟敢碰主人佩刀!”
唯有陷入癫狂瓦铁浑然不知,他咧开嘴,露出染血牙齿,“看着吧,等到魔王回来,他会咬断你脖子,叫十只野狗操烂你尸体……”
兰缪尔沉默,忽然伸手拽过身旁那位红发女魔族,小声问:“为什是用咬?不知道吾王有咬人癖好。”
刀!
他喊,所有魔族惊恐目光,都落到兰缪尔手中握着那把青铜弯刀上。
盘角之坚硬,如石如铁,兰缪尔手无缚鸡之力,靠他自己力量,怎可能砍得断瓦铁盘角?
“那是魔王佩刀!”有战俘叫道。
不似那些部落首领,魔王昏耀并不喜欢精银、玄铁、蜜金之类奢华矿物,也对富含魔力宝石兴趣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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