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可怜家伙,可能是害怕自己通缉令从电视上冒出来吧,不知道他到底清不清楚,警方闲着没事干不会在电视上通缉弃保潜逃嫌疑人。
不过他不在这个镇子里,按女招待说法,他吃完午饭应该就继续开车往前走
现在住在汽车旅馆里,隔壁有对情侣在玩命做爱,在这样下去就准备去砸墙。
总而言之,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好多活要干。
2016年10月14日
觉得找到兰登踪迹。
这是从另外个加油站得到消息,他们说三天前有个符合描述人曾经在这个加油站加油,然后继续向北开去——这个加油站不光不起眼,而且跟主干道差十万八千里,兰登能找到这里,都为之前那鄙视他感到抱歉。
择走路,可以避开大路上检查警察——维斯特兰市郊路上到处都是条子,你懂,因为走私枪支和d品之类事情。”他说,“还知道有些只有黑帮才知道路线,但是告诉你也没有用,看你那位兰登不会知道那种小道消息。”
他说话时候总显得对自己选择(包括自己那条不成形腿)感觉格外骄傲,就好像真在干什穷极无聊工作样。不管在工作选择上多谨慎,相信过日子还是要比在像史密斯那种坐在办公室里对们发号施令人要刺激多。
按照亨特说法检查这些路线,目前还没有成效。相信兰登已经出城,所以不再试图在城里寻找他踪影:解他那种人,在大难临头之前像是受惊兔子样逃出这个地方。
尤其是看看开庭时间,留给他时间已经不多。
但是尽管如此,今天还是无所获。
希望他现在不打算偷渡到墨西哥或者什地方去,如果他上州际公路,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他。不过那些道路上很容易碰见警车,觉得他可能不敢冒这样险。
目前正在镇子里搜索,他总是要停下来休息,这附近有不少不起眼小镇,没那多人会注意他行踪。
今天日志很短,不是在赶路就是在搜汽车旅馆,这种工作简直累得要死,得休息。
2016年10月15日
知道正在接近他,兰登来过这个小镇,家快餐店女招待对他有印象:因为他总是“遮遮掩掩、神经质地看电视”。
写这篇日志之前又想起老亨特样子:虽然他对自己自信心总是过于膨胀,但是事到如今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逐渐变老,个人没法在继续这种工作。昨天走之前他问想不想留下和他起干活,按他话说,“维斯特兰是个金库”。
维斯特兰是犯罪者天堂,在这里当赏金猎人工作机会要多多——这没错,但是生活已经够混乱,还不想陷进彻彻底底疯狂里去。
而老亨特甚至给看他笔记,他竟然真在有意搜集那些关于连环杀手新闻,“只要抓住他们其中个,你立马就能躺在马里布海滩上喝鸡尾酒。”他说。
这听上去真是个美好梦想,立马表示敬谢不敏。
于是他只是向着咂嘴,露出十分懊恼样子。而只想赶紧干完这单离开这个地方,真是太讨厌维斯特兰阴雨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