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得不承认,他居然耐心看完,也许,大概,仅仅是因为有人和他样喜欢夜晚。
魏清越这才留意到,开头无称呼,结尾没落款,也就是说,这封信,如果不是送到他手里,可以是给任何人。
当时,隔壁班男生把信给他时,他根本没留神听那个女生名字,此刻,无论怎回想,都是个模糊渺远声音。
不过这不重
不知道你最喜欢天之中哪个时刻。
现在是秋天,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站在教室外走廊,往东南方向看,就可以看到图书馆附近悬铃木,它叶子已经泛黄,等到冬天,肯定会光秃秃片,像个顶骨浑厚老僧。
其实,想到学校里仅有几处风光,可能也承受过你目光,就很高兴,好像是你给它们重新上血肉灵魂(会不会太夸张)。当然不全然是这样,即使你未曾留意过,也很喜欢梅中环境。
觉得好像写很多废话,无聊,幼稚,希望你这种大学霸不要见怪,很想终宵不寐地给你写这些废话,但这是不可能,因为也要学习,要考大学,相信你也是,容冒昧问句,请问你心仪大学是什?想去北京念书,这个成绩自然不会念到太好大学,大概是唯个因为郁达夫先生写《故都秋》而想去北京念书人。
问这些,不回答也没关系,你能看到信话就很开心。
十假期,魏清越打球扭到脚,那封信,就是他黄昏时分躺在阳台时无聊展开。
他收过很多信,经常随手丢,魏清越对这种中学生之间爱慕毫不感冒,他没有喜欢女孩子,从来没有。
长这大,生活中狗血事已经足够令人头疼,他不知道喜欢个人有什意思。
如果说有什巧合,那定是此刻,余晖温柔,像双多情手落在身上,他打开第封信。
女生字很小学生,过分工整,魏清越第印象就很差,他不易察觉地皱下眉头。
万这封信被丢掉,有人捡起,并且看到,想会无地自容,不管谁看到这封信,请不要太嘲笑,谢谢。
唉,窗外有野猫,声声叫,白天见过它们,黑晶晶眼,看你片刻,转身无声走掉,外婆经常拿剩菜剩饭去接济它们。
想有个隽永结尾,但很不幸被野猫打断,就写到这里吧,祝好。”
信戛然而止。
这都写什?魏清越看直皱眉,女生情书,是这样?他不是没拆开看过,好像不是这样。
“见信好。
知道这封信可能会打扰到你,但还是忍不住做。想,这可能只是你收到众多信件中封而已,很普通,所以,写下这些文字,如果能被你看到已经很幸运。
如果你会打开这封信,不知道是在什时候。也不知道纸张会怎样地辗转于你指间下,这些文字,映入眼帘刹那,是什样感受。可能什感觉都没有吧。
但想告诉你,写这封信是在晚上。
最喜欢夜晚,很多女同学都怕黑,不怕,黑夜静谧无声,反倒让觉得很安全,尤其是有心事时候,黑夜更像是个屏障可以隔开所有纷扰,可以个人静静地想,谁也不知道。所以,选择自己最喜欢时刻提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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