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1章(2 / 4)

明舒终于回过神,抬起头。

元琛用受伤唇亲吻他:“不咬

再试试这个位置吧……明舒莫名有些兴奋,仿佛被鲜血激发身上某种隐蔽渴望。

他是狼,狼天生就是喜欢鲜血

明舒埋头在元琛颈侧,小心翼翼咬破那小块皮肤。

【主线任务四:鲜血滋润(3/3)】

【主线任务四已完成!请在后台自行查收您积分奖励】

然而系统点动静也没有,明舒迟疑着停下来。

是他误解吗?最开始血并没有多少,却触发三分之进度。

明舒又抓住元琛手,咬破他食指。

【主线任务四:鲜血滋润(2/3)】

果然!明舒拉开元琛衣袖,第三下咬在他手腕上。

他以为明舒还在因为下午事而生气,还有那天强行给他带上止咬器,所以想咬自己口泄愤。

只要明舒不离开他,不和其他人走得近,他偶尔闹点小脾气,元琛是喜欢,也愿意惯着。

明舒坐在桌子上,变得比元琛高截,他环顾四周:“太黑看不清。”

于是元琛又去点几盏灯,待屋内彻底亮起来,才回到明舒身边。

他极少有这顺从听话时候,明舒捧起他脸,带着点报复和趁此机会赶紧欺负他心理,低头咬住嘴唇。

元琛不在时候,肯定不会让他出来。

元琛抱着明舒,边抚摸他柔顺发丝,边回答他刚才问题:“当然,除此之外你想要什都会尽量满足。”

保护明舒前提,就是当下将他藏起来,其他要求只要不太过分,他都可以答应。

经过刚才两人亲昵,元琛似乎又温柔不少。

他勉强被满足,正是最喜欢明舒时候。

明舒依依不舍地松开牙齿,不断舔着伤口处溢出来鲜血。

共咬四次,次次见血,但都不多,元琛毫无戒备地露出颈侧,根本不怕明舒真正伤到他。

而明舒连着咬他好几口举动,倒不像是泄愤,而是……像在给元琛打上标记,各处都留下自己气味。

元琛掌心缓缓划过明舒脊背,偏着头任他舔舐。

【npc好感度有更新,请前往名录查看】

次却又没反应,位置不对。

明舒舔着唇,再次打量着眼前元琛。

他刚才所有举动,元琛都没有拒绝,十分顺从地任由明舒咬他。

此刻他安静站着,唇边还有未干透血迹。

明舒视线下移,落在元琛颈侧上。

不知是不是有任务加成,明舒没有尖牙,却轻松咬破元琛下唇。

明舒尝到鲜血铁锈味,竟然觉得还不错,留恋般地舔舔。

【主线任务四:鲜血滋润(1/3)】

完成三分之

明舒以为是获得血还不够,又咬着伤口继续舔。

明舒看着他,想想:“那……你让口。”

既然元琛都这,自己刚才牺牲那大,是应该索要点回报,否则放着这好感度不利用,简直浪费。

元琛气息顿,似是没想到明舒会提这个要求。

他现在是人类形态,月圆之夜也过去,被他咬之后不会有什实质性伤害。

“好,”元琛答应下来,抱起明舒让他坐在桌子边缘,牵起他手问:“想咬哪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