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阿锦说早就有那份感情时候,当安偕和他扭打在起看到阿锦两条手臂伤痕时候。
安偕想起自己对三皇子那份痴迷。
以及日渐察觉欺骗。
安偕就心软……
他抱阿锦。
大家说来说去,重点还是安偕,没有人管个平民,在贵族眼里,平民都是贱民,比家里养爱犬还低等,贱民为贵族做什都是应该。
阿锦自己也是这想。
但安偕不这想,他对阿锦说:“你是兄弟,你比那些贵族高门朋友还值得相信。”
他只是在说实话。
但是阿锦却为他真心相交,生别念头。
在安偕眼里,阿锦早就不是他仆人,而是他兄弟,从小跟着他,惹祸给他抗,打架时冲在最前面,在学堂安偕不老实被夫子骂,阿锦也会站起来。
先生问他为什站起来。
阿锦说:“他是主子,主辱臣死,您骂主子,不能就这看着,无论您是谁。”
从那时候开始,阿锦就被来教安偕先生夸赞忠义。
忠义,是那个年代比人性还要贵重东西。
外面是干冷边境,严冬时候,穿着棉袄和羊皮都能冻掉脚趾。
房间里面火盆呼呼燃烧着,但离开被窝还是能冻得人缩手缩脚。
安偕坐在床边,上半身没有穿衣服,露出精壮身体,上面是各种没有规则胡乱分部伤疤,有长有短,泛着白,横在他年轻躯体上。
他小腹到胸口肌肉非常明显结实,后背那里肩胛骨突出,除道砍伤疤痕,还有无数道杂乱、新弄出来血痕,不深。
从角度上看,像被人双手攀住后背时,情难自制时用指甲扣出来。
给阿锦这条要干死鱼,自己最后剩下温柔和感情。
别名门子弟,玩到起贵族朋友十二三就成亲,十七八已经孩子大群。
但是安偕直为三皇子守着。
安偕是个认真人,他愿意自己吃苦,给爱人守着,把最好自己留给自己最爱人,让对方高兴,让对方满意
最开始接受阿锦,是因为不忍。
看着阿锦肿着脸,把他自己那份感情贬低文不值,还扯出笑容时候,安偕心疼要命。
那是他好兄弟啊。
他不想让阿锦走向末路。
那个年代,感情是非常重东西,阿锦说会自尽不是闹着玩,也没有人敢闹着玩,多少女子男人只因份痴情就投河上吊,况且安偕懂他,阿锦真能那做。
安偕爷爷听说这件事后,就把阿锦卖身契和他家里父母卖身契都烧。
“从今天开始你不是下人,你是他左膀右臂知道吗?”
阿锦磕头,从那天开始对安偕更好。
羡慕人酸:“安小公子有条好狗。”
交好人夸:“安偕这小子倒是这小就有人追随,不愧是国公后代!”
事实上,也就是如此。
安偕俊朗脸上沉着,他嘴里咬住截肉干,也没吃,就那叼着,背对着床铺不知道在想什。
至于身上伤痕对他来说不痛不痒,阿锦和他做那几次都是这样,阿锦很疯,像死样疯……
安偕想温柔点,都会被他闹起火,每次弄得床血,他闹不动,也就老实。
说实话,他看不懂阿锦到底要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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