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着看,反正来日方长。
8.
这个故事最早定下来名字是“许偲”和“程皎”,忘记是哪年哪日灵光乍现想出来记在备忘录里。
创造角色时候直很随便,无大纲,纯凭当下心情。
定下小混混x小可怜是主角,翻备忘录时候看到这两个已经在记忆中追寻不到名字,很喜欢,于是他们就成连人设都无空降副cp。
以婚礼做结局,大约圆上条初衷,也符合最初设想里复古与老套。
但很喜欢这种,毕竟人生就是俗气嘛。
像看部电影,个人审美千千万,很多人喜欢大卫芬奇,但喜欢人未必个个都能读懂他表达,但大家还是喜欢他。
很羡慕,但不得不承认,要想继续非主流并且可以游刃有余地非主流,还需要经过很久磨砺。
就这篇不成熟文风而言,大约要更像那种偶尔几个片段比较抓人,但影片中途总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忍不住退场假文艺片吧。
写作是件很寂寞事呀。
断更那久回来是做好被遗忘准备,但当看到真有这多宝贝还在等待,很惊喜,也很感动。
很喜欢有姐妹说“写得像童话”,看到感觉非常非常开心。
喜欢抠有画面感现实群像,也喜欢脑不求逻辑蒙太奇爱情短片,从上部薛嘉胤番外试水,这篇文很多时候属于后者。
个人表示写得挺爽,有时候写完甚至觉得自己在做梦。
忘过谁,都是他自己事,不写。
谁让他那有钱,们这些另个世界穷光蛋没能力解哈。
不过会祝他过得不错,在不再叛逆、有能力做出自己不会后悔决定年纪,喜欢上个不是任何人影子、单纯只为他而来人。
6.
这篇文文案是目前最喜欢四行字,最早还在犹豫究竟要不要写这种题材,毕竟自定位是快乐打字机。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程咬和偲偲爱情来得莫名其妙。
其实在最初设定里他们初遇会更复杂且久远些,但每次下笔总觉得会落入连
——就烂片遍览者贺执最讨厌那种装逼电影。
——可惜偏偏被邀请主演这种装逼电影。
似乎还挺有意思(反正写完都不改哈哈
完。写到这儿好像连后记都开始意识流。住嘴。
下篇文不知道什风格,鉴于是无虐双学渣,大约比较快乐吧。
不过缺点是好像也有点太意识流,配角们人生连十分之都没写到,朦朦胧胧以致看不懂姐妹似乎挺多,不过这个就随缘吧。
比如许暨安,虽然写他,但其实既不很解他,也并不想多深入地去解他。
只是作为个旁观者去记录他们而已。
“有病”两个字,套在这篇文里大多数人头上好像都挺合适,但写这个故事初衷并不是为写群精神病人互相伤害。
——想写是,群古怪但凑在起相互取暖人。
但这四行字写完,不写觉得好对不起这有文化打字机(没有没有随便吹吹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机会超越自,不超越也没关系,毕竟真很爱你们,小朋友。
会直爱。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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