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亲他。
但亲也不能怎样。
宋野枝耳朵又烫起来:
“……”
吉姆诚实地告知自己所观所感:“你也不像是不喜欢他样子。”
“喜欢他啊。”宋野枝很坦然,“16岁就喜欢他。”他左手支着下巴,右手掰着指头数,看向花,喃喃自语,“八年。那时候他可个字没透露过,但今晚看起来,好像……和样,喜欢得要命。”
宋野枝脑子突然安静下来,小叔——确实,真从始至终没次听他表过“不喜欢”态。
完蛋,他更厘不清。
宋野枝赶紧拦住他:“它真很完美,你过来看,每片花瓣,无暇。”
他坐下下来,但不吃这套。吉姆脑子只有在火锅面前才会被宋野枝带着跑偏。
“易青巍是谁啊?”
宋野枝惊:“你知道他名字?”
吉姆确切不寻常:“他告诉。他把你吵醒,你不但没生气,还给他煮碗面。”
吉姆二脸荒谬:“他,午夜十二点,把你叫醒,就为送这个?”
宋野枝把盒子放到桌上,将玫瑰解下来,说:“你快说,感觉它撑不住。”
“它迟早会枯萎。”
“多活分钟也好啊,你会吗?你有养花朋友吗?”
“朋友不是和你朋友差不多吗。”
吉姆被敲门声吵醒,他裹着被子滚圈,伸出只手掀开窗帘瞧窗外,片漆黑,再看看钟面——凌晨三点。吉姆闭回眼睛,打个哈欠,拖拖拉拉地下床去开门。
宋野枝站在门口,身睡衣,精神抖擞,怀抱盒巧克力,先道歉:“对不起,这晚……这早把你叫醒。”
“没关系。”吉姆揉揉眼,“这不是易送给你礼物吗?”他哈欠不停,“如果打算丢给处理,不必这紧急。”
宋野枝摇摇头,甚至把盒子圈得更紧。
吉姆说:“你最好有大事找哦。”
对于男人喜欢男人,吉姆见多。对于情侣长相厮守,吉姆见多。但是互相喜欢还能不清不楚异国数年,异国数年完还能依旧喜欢,吉姆没见过。
他双手抓着头发,感觉全身在起鸡皮疙瘩。
“那他走算怎回事儿?”
越问,越是团糊。
“和他,没希望。”
宋野枝说:“他是小叔。”
吉姆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小叔送你玫瑰吗?”
这句话问倒宋野枝,因为他自己也昏沉,被大奖砸中脑袋,不敢认领。
“好像是喜欢。”
“哦。”宋野枝有些失落,盯着躺在桌面玫瑰,垂头丧气,“放冰箱冷冻层会不会好点。”
吉姆变得聪明点:“朵玫瑰花,有这重要吗?”
“非常重要,这是人生中第朵玫瑰。”
吉姆点头,表示理解。
“但是你毕业那天,们家门口垃圾箱里全是别人送你花,不少玫瑰。”他说。
宋野枝问:“你知道怎把玫瑰救活吗?”他说,“打算上网查,但是们已经个月没交网费。”
“嗯……”吉姆撑着门框,脸荒谬地看他,“你……宋,现在凌晨三点,九点们还要去实验室,你把叫醒,就为问这个?”
事觉蹊跷,吉姆出房间,在家里晃圈,问:“易呢?”
“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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