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悯愣。
郑适笑道:“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沈知清,他上大学时候很像你初恋颜青,他还有韩卓矜贵,并且骄傲。你贯喜欢骄傲人,他跟你谈过很多男朋友都有相似之处。”
苏悯不敢相信,“他是你人?”
郑适摇摇头,“是发现他,并把他送到你身边。”
“当年,见你时候你就是那年轻而鲜活。”郑适面露怀念,他看看自己皮肤松弛手掌,“而现在,已经老。”
苏悯站有点远,他打量着郑适,说话点也不客气,“你当年也不年轻。”
郑适并不介意苏悯冒犯,反而笑,“是,老。你,还要商晋,你们都很年轻。”
苏悯拧眉,“关商晋什事?”
郑适冷笑,“谁知道呢,落败里不知道有几分商晋手笔。”
半个小时。
苏悯从沙发上下来,他发觉自己很熟悉这个地方。
云典酒店,当年郑适落脚地方。
身后忽然传来开门声,苏悯回头,看到来人缓缓走进房间。
他还是西装革履绅士打扮,头发打理得整整齐齐,衣服点褶子都没有,是欧洲贵族贯做派。
苏悯不相信,他觉得商晋势力没有那大,能伸到国外,掺和路德维希家族事情。
郑适笑,“看来你并不够解他。”
苏悯也觉得好笑,“跟他从小起长大,不解他?”
郑适没有说话,他表现对苏悯无知十分宽容。
苏悯真讨厌他这个样子,郑适忽然又道:“你对沈知清不满意吗?”
苏悯看到他,很惊讶。不是惊讶于这个人,而是惊讶于郑适苍老。
他头发里夹杂着很多白发,身形也没有从前挺拔,反而拄着根手杖。苏悯看向他左手,原本那里有枚宝石戒指,据商晋说,是路德维希家族信物。然后现在,他手上光秃秃,什也没有。
“不必惊讶。”郑适开口,还是那种隽永腔调,这可能是他身上唯留有曾经尊贵特征。
郑适步履缓慢在边沙发上坐下。
“家族人员众多,相互之间勾心斗角,很难有数十年不倒家主。”郑适话说得点到为止,但是苏悯听明白,他是家族斗争落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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