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边开车边听顾文笙嘴里说个没完,等到顾文笙终于讲累不说,他又要问句“然后呢?”
顾文笙见他肯回自己,自然又开始刻不停地说起来。
刘朝不漏声色欺负着他家傻少爷,顾文笙则是被爱情冲昏头脑,平日谈商务精明劲都化作浆糊被自己吃。
等到公司楼下,刘朝把自己喝剩半瓶水递给讲话讲口干舌燥小少爷,走时还揉揉小少爷细软头发。
那欺负人举动,放在顾文笙这儿就是关心、是爱护、是……反正那些褒义词统统可以用上来!
“好。”
“那晚上呢,晚上你什时候下班?”咬咬筷子,又夹起块蛋黄。
“起回去,接你。”
“哦……”顾文笙把荷包蛋递到刘朝嘴边,笑得很贼,“吃口,吃不。”
刘朝没有丝毫犹豫,把那块蛋黄吞进去,他在舌头触碰到筷子刹那,轻咬下筷子。
拍拍顾文笙背,道:“吃饭。”
顾文笙听见刘朝声音,“噌”地下蹿起来,连带着刘朝拍过背都是酥酥麻麻感觉。
“阿朝。”小少爷又毫无自觉甜甜地叫起刘朝来。
刘朝坐到顾文笙对面,眼睛盯着他小少爷看,却不应声。
顾文笙仿佛是习惯,叫刘朝声就安安静静扒饭吃,也没想过刘朝会回应他。
小少爷美滋滋地把刘朝给他半瓶水打开喝口。这就算是间接接吻,够他高兴天。
刘朝办公地方在二十层,而顾文笙是在七层,两个人不同路,自然就不能起走。
刘朝大二还未学完就因着家里变故被顾家救济,在景丰企业做事。他学专业正对景丰企业口儿,到顾锋旗下也是个能干好手。在这三四年时间里他凭着自己实力成为公司高层,能力是没说,再加上副好相貌,更是给他本人加分。
反观顾文笙,顾锋是老来得子,对于顾文笙这个迟来小儿子,自然是宝贝不得。按理说,这样环境下出生小少爷多是傲慢又惹人嫌。可顾文笙有他妈安慧娴管着,小时候说错句话都是要被打手板。
顾文笙在自家产业下做事,先是作为实习生实习半年,而后转正成为普通员工。现如今也在自家公司干两年,开始和他个部门员工都战战兢兢,生怕惹着这位皇太子不高兴,被炒鱿鱼。段时间接触下来,大家就发现顾文笙非但没有少爷架子,待人还十分礼貌,也就不再那拘束
顾文笙没发现,把手撤回去,还故意问:“好吃吗?”他明知道刘朝最讨厌吃蛋黄。
刘朝没回话,他放下筷子,站起身时顺带拍下顾文笙头,算是对他恶作剧惩罚。
去公司路上,顾文笙又嫌刘朝太闷,开始自言自语起来。
顾文笙在人前向来是克制内敛,他待人礼貌,温文儒雅,加上长得又好,公司里不少实习小女生倾慕他。
唯独对着刘朝,顾文笙怎也安静不下来,总有说不完话和讲不完事。
“今天起去公司?”顾文笙用筷子戳戳盘子里荷包蛋。
“嗯。”
“坐你车?”在荷包蛋上划个十字。
“都可以。”
“那就坐你车好,让姜叔休息天。”夹起块含在嘴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