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什……”追上前,跑得太急,右手肘重重地碰到门框,阵钻心痛让大声惨叫起来。
“怎?”他停住,从院子里迅速返身回来,将拉进屋。
对着油灯,他将右手衣袖撩开,露出曾经蹭破大块皮肘部。不知道为什,都快两个月,这个伤老是时好时坏。当然自己也很不当心。每天洗澡时总会不小心碰到水,结痂时又因为太痒会抓,好点没有罗什帮就忘记涂药,而且因为经常要用右手画画,有时疼也没在意。昨天泼天水,好不容易结痂全掉,现在红肿得厉害。刚刚那碰,刚好打在最严重地方,血下子渗出来,染得袖子红片。而且,破皮面积比最刚开始蹭破时还更大。
“怎如此不当心呢?”他抬眼看,心疼地责备,“你直不管不顾,这伤就没好透过。昨日,就不该玩水。”
笑笑。不玩水怎会发现他乔装来寻呢?不过,他既然不说,也就装傻不捅破。
块新帕子递给。有点纳闷,啥时候在那里放过手帕?
“你从来都不用帕子,要擦嘴,就用手抹,这样不好。”仍是温润声音,却眼帘低垂,“柜子里放都是新,莫要忘记……”
心里流过异样暖,熨着整个身子。罗什,你对,也是有情,对?
咬着嘴唇,不让笑浮上脸,眼睛转转:“对,罗什,嗯,还没画完雀离大寺……”
他怔下,眼底滑过丝笑:“随时都可以去。”
他还是样给上药,疼得眼泪水打转。他叹气,叫忍忍,边对着伤口轻轻吹气,那专注神情,引得忘记喊疼,只顾呆呆盯着他。油灯下,他轮廓极具雕塑感,长长睫毛微微抖动,光洁麦色肌肤透着层柔美光晕。
他小心缠上纱布,然后轻轻放下衣袖。切动作,都极其轻柔,极其呵护。二十四年生命中,第次感到原来做小女人被男人宠腻是件多幸福事。这样发呆着,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红。他偏过头,顿顿,叮嘱不要再碰水。然后,似乎也无话,沉默会儿。
“刚刚……”他终于站起来,侧着脸,犹豫着,“罗什冒犯……”
“罗什……”张张嘴,终究还是无力说出任何言语。能怎说?能告诉他非但不介意反而还期待得很?能告诉他很贪
们就这样对视着,不知道接下来该说啥。然后,傻傻地笑起来。说不出为什,就觉得满身心喜悦,不笑,就对不起自己。他看到这样傻笑,先是抿抿嘴,然后也似乎禁不住,嘴角越来越弯,笑容越来越多,到最后,们都笑得不可抑止。只是,笑更大声,他笑,则收敛多。
不提防间,被他搂住。笑卡在脸上,时,不知该做何表情。
他不发言,只是这样拥着,轻轻地,温柔地。倚在他削瘦胸前,听得到他心跳声,咚咚地鼓着耳膜。会儿功夫,他胸膛起伏逐渐加剧,落在颈上气息,似乎越来越急。
“罗什……”低低唤声,心中不知是期待,还是战栗。
突然,他把推开,脸色煞白,胸口仍然急遽起伏着。跺跺脚,向房门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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