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越低头,尽量让自己羞窘不,bao露在他面前。
如果当初自己收到那封信,想必他和楼时景早就在起。
这个男人骨子里装满浪漫细胞,在热血沸腾年纪里,很难想象得出他会用哪些手段来哄自己开心。
明越忽然很后悔,假如时光能倒流,他定不会错过和楼时景青葱岁月。
但是现在也不晚。
又阵和风拂过,撩起大少爷鬓边两缕细发,令这张挑不出任何瑕疵脸在春日映照下愈加动人。
明越迎着男人目光,微微张口:“为什要种梧桐?”
楼时景失笑:“明知故问。”
这个答案听起来模棱两可,可明越却像是得到什确切答案样,顿觉耳畔鼓噪不堪,连心跳都加快不少。
——不,应该说他答案已经很明显。
压迫器官就是心脏,哪怕是平地散步,明越走不多远便会气喘吁吁,比他孑然身登上泰山还要疲累。
楼时景扶着他在路边石墩上坐下,随后替他按捏着双腿:“脚疼不疼?”
明越双脚已经开始出现浮肿现象,即使每晚睡觉时在脚下垫有枕头也改善不多少。
“不疼,只是麻得厉害。”他说。
楼时景柔声说道:“再坚持段时间就可以卸货。”
至少——楼时景为他种下整片梧桐林。
作者有话说:
依旧是爱你们天呢——
非常感谢大家对支持,会继续努力!
明越喜欢梧桐树,高那年为看梧桐特意装病请周假,和几个外校朋友溜到南京,睹美龄宫梧桐盛况。
这件事没几个人知道,连老头至今都被他蒙在鼓里,楼时景居然……
他觉得自己脸定是红透,声音里都带着几分颤抖:“你从哪里得知?”
日光落在那双高挺眉骨上,让男人五官更加立体。
楼时景起身,双手撑在膝上,半躬着身体与他对视:“当初为追求你,可是把你喜好都给摸透。”
林中和风阵阵,把梧桐气息和男人身上松木香混在起,让人闻之怡然。
明越双手撑在石墩上,仰头凝望着印在碧空中梧桐叶,不禁问道:“记得当初修建未央居民城时候四周可是寸草不生,就连未央馆附近绿化也遭受牵连,这片梧桐林是怎保存下来?”
楼时景边给他按摩双腿边回应道:“未央馆附近没有梧桐林,这片梧桐是后来请人移栽。”
“移栽?”明越讶然,“从别墅到主路这片梧桐林都是你移栽?得有好几十亩呢!”
楼时景徐徐抬眼,对上他诧异目光:“嗯,全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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