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翊似乎有些困惑,为何要给两个陌生人做介绍,但他身边男人却显得老练多,他微微笑,笑容就如黎承睿预计那样亲切和煦,伸出手说:“你好,是曾杰中,你可以叫Tony,是阿翊邻居。”
黎承睿勾起嘴角,伸手过去握住他,使劲用下力,让对方吃痛皱眉,这才施施然松开,微笑说:“黎承睿。”
曾杰中抽口气,苦笑说:“黎先生,你手劲挺大。”
“不好意思,平时跟帮兄弟打闹惯,时失礼,曾先生别介意。”黎承睿说完,转头看林翊脸不明所以表情,笑着问,“你忙完没,可以走吗?”
“哦,把菜放回去才能走。”林翊老实地说。
从来往拎着塑胶袋和购物袋人们可以断定,林翊去方向那边大概有个大菜场或超市。那他现在跟过去反而容易,bao露行踪,引起不必要误解,在所有事情中,他最怕,就是林翊把他当成跟踪狂。
虽然他比跟踪狂也好不到哪去。
过大概十五分钟,黎承睿看见林翊备着塞得满满购物袋慢腾腾往回走,早起购物都是老人主妇,像他这样少年倒显得特别而醒目。黎承睿想也没想,立即走上前,想装作偶遇,顺便接过少年肩上重物,就在此时,他看见林翊停下脚步,转过头去,在他身后有个成年男子小跑着追上来,两人似乎说几句,然后林翊就将肩膀上购物袋卸下来,递到那个人手上。
这个动作令黎承睿猛地收住脚步,心里警铃大作。他是个天生具备敏锐观察力人,为个同性提包,拿重物,这种行为在男性群体交往中并不多见,除非你将对方定位为弱小后辈或者心怀叵测对象。
黎承睿心里莫名响起警铃,他冷冷地眯起眼,打量追上来那个男人:他年纪不大,似乎比自己还年轻几岁,个头中等,体格也中等,相貌出奇清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梳理得丝不苟,衣着也普通无奇,鼻子上架着眼睛,最令黎承睿印象深刻,是这个年轻男人全身上下透出干净整洁,斯文有礼气息,若换个场合,这种男人恐怕也能博得他好感。
“阿翊,你今天要出去?”曾杰中立即问。
“嗯,”林翊点头,说,“黎sir带去买书。”
曾杰中皱眉,有些不赞同,却还是礼貌地笑笑问:“为什用得着买书?上次给你书不够吗?”
“够,可是……”
“辅导书怎会嫌多?”黎承睿笑呵呵地打断他,心里不悦扩大,面子上却搬点不显,伸手过去,不由分说把曾杰中肩上背着袋子接过来,笑着说,“翊仔功课不是很好,多看点书,多点参考总是没错,是吧翊仔
这种男人,若再有体面职业,不错收入,得体谈吐,那他简直能就像这个都市模范市民活体广告。
令黎承睿莫名烦躁活体广告。
他想也不想,立即迈腿过去,从脸上拿下墨镜,笑笑说:“翊仔,你原来在这,刚刚去你那没找到你。”
林翊抬起头,慢半拍样平板地叫声:“黎sir。”
“乖,你出来买菜?”黎承睿看向他旁边那个男人,发现对方也在不动声色打量他,于是索性大方笑,问:“这位是?翊仔,不给介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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