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个月观察,当时他以为林霄是他曾经玩儿半个月就玩儿坏个天才,因而很有些兴趣,眼见这个人竟然还走火入魔,且他那徒弟竟然对这人图谋不轨,心存诡念,便存看戏心思,所以等几天,却不想,再找人时候,竟然找不到人。
直到他查到这两人进城主府,便动用手边势力,直接闯进城主府,想不到却看到场好戏。可惜,那个“天才”熟人,却竟然没死,倒是那小徒弟,竟然格外有趣,竟在年之内,陆陆续续地将当日闯进去人,甚至是无意间看到人,全部都悄无声息地杀。
之后,这小东西竟然像是盯上猎物独狼样,死死地盯住他,竟然还带给他不小麻烦,直到他报复着玩儿把,再次看到当日那个追着他“天才”,他才终于将对君墨升起兴趣,下子转移到林霄身上。
他也是番试探之后,才发现,那将近半月追寻,这位老熟人明明已经到心魔丛生地步,竟然还是把他玩儿把。
这哪里是那个他玩儿半个月就坏天才?分明是陪着他整整玩儿五年才被玩儿坏,之后又陆陆续续消耗他六七年时间来逗弄林霄!
太不要脸。
不请自来客人人未到,声先至,特有温柔嗓音柔和得让人觉得他是在跟情人讲话。
“呵呵,清霄,可终于找到你。”
当头人,无疑正是王清欢。
他背后还跟着两拨人,个中年人,个老者分别带着这两拨人。中年人是王家王清欢二叔王泽,而老者则是宋家长老宋峰庭。
若说李淳风两辈子以来对谁最有印象,林家那个总是阳光耀眼,却又狡诈至极小狐狸,无疑独占鳌头。
他直为林小子崩毁而愤怒不已,直到他被炸死,直到他重生在林家小子写这篇狗血言情文里头,他才隐约有所感悟明白——这小子,即便是已经被他践踏到泥泞里,竟然还是没有被玩儿坏!
在确认林霄那刻,他简直兴奋得血液沸腾,可惜他看上小宠物,似乎失忆,只剩下些本能,若非是如此,他还不能通过他那些小动作认出他来呢。
他乡遇故知,他简直兴奋得想要酱紫这个人囚禁起来,这次,他定会更有耐心点,努力,
王清欢从进来,就直用灼灼目光盯着林霄,那兴味至极目光,林霄熟悉至极,那完全是副发现玩具兴奋感和占有欲,而这份占有欲和兴奋,比上世甚至更加强烈。
他明明是这些人中年纪最小,然而偏偏却没有个人敢在他前头开口说话,王家,自然是因为以他为尊缘故,而宋家,则是对这个年轻人忌惮至极。
就如君墨猜测那样,王清欢,确是李淳风个傀儡,或者不应该说是傀儡,而应该叫做——□□。
当日李淳风利用王清欢与轩辕城起到黑魔森林猎杀幻兽时候,引发兽潮,之后便遇到林霄。
他虽然不认识林霄脸,但是当时林霄状态却让他觉得熟悉至极。他自然不会蠢到真以为谁那喜欢自己,喜欢到疯魔着追自己半个多月地步,所以他看似直吊着林霄玩儿,然而实际上,却直在暗中观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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