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你过来。”他从车里欠身走出来,站在车门边,朝林森招手。
林
“上车。”他戴着墨镜,穿件藏蓝色西装,张脸白得无丝温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
刚想答话,只听见“砰”地声巨响,原来是跟在后面林森头撞在他车上。
林森这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
看不穿李祝融墨镜,但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镜之下眼睛,是如何地眯细,又是以种怎样鄙夷眼神,看着撞得晕乎乎林森。
“你同事?”他声音带着讥诮地问。
这样人太少,像大熊猫,你会好奇地看,却不见得喜欢。你可以和他和平共处,却不想把他带回去养。
可是,也许正如李祝融所说,是个没心没肺怪胎。圆滑世故,却不喜欢和正常人相处。
宁愿饲养只熊猫-
吃过午饭,带着“熊猫”回研究所。
林森这个人,有个习惯,就是边走路边看书。好在R大研究所有这个习惯人不在少数。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这附近是不通车。免得年撞死几个天才。
今天是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第四天。
除打酱油,还是打酱油。
中午,小白问,最近对什书比较感兴趣,说:“菜谱。”
说实话,最近林森开始坚持不懈地到家蹭饭。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欢菜也不会说,只能按每顿饭剩下来菜来琢磨他喜好。还好,他虽然不是南方人,却还喜欢吃辣。
最大问题,是他脑子里面似乎没有等价交换概念。他才到家吃不到五顿饭,已经把他家里电饭煲、电磁炉、乃至锅铲都送给。如果不是坚决拒绝,他可能连电热水壶都要送给。
“朋友。”
他挑挑眉毛,唇角翘起,露出个冷冷笑容。
“这是……林森?”他嘴角弧度变大:“那个连饭都不会吃天才?”
“他会吃饭。”平静地告诉他:“可以证明。”
他笑容消失。
他在走路看书这件事造诣很深,造诣深并不是说他走路就不撞东西,而是说,他对走路撞树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撞上东西并不能打扰他看书思绪,他连头都不抬下,就继续走。
在研究所前面栋红砖房前遇到李祝融黑色凌志。
其实这种车早就已经不叫凌志——它改名字,换造型,只是坐在里面人没变,还是样地飞扬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车直接停在面前。
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之后,他和说话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重要。
他这个人古怪之处,就在于,任何客套和虚伪在他逻辑面前,都会被击得粉碎。而他逻辑就是:反正用不上,不如给你。
在他身上,本教导主任感到从未有过挫败感。
深深地觉得,其实,他除搞物理,也很适合搞**主义哲学——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这样人,那**主义那个“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理想社会早就实现。
但,并不讨厌林森。
甚至有点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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