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演下意识地弯起指尖,下下摩挲着凌存泛着薄汗温热掌心。对方只是白他眼,并未刻意发怒甩开他手,而是把他手腕握得更紧些。
“喜欢山。”凌存拿起挂在脖子上拍立得,对着郁郁葱葱顶头树丛随意拍张,然后熟练地把照片塞进温演包里,“空气很清新,心情也很好。”
“那,以后可以常来。”
以后——百次以后?
凌存有点想笑,又笑不出来。是他自己把接触框死,又在性上
凌存和温演并排走在松软林间小道上。两人都换上轻便卫衣、牛仔裤和运动鞋,防止再次出现鞋不合脚悲剧。
短暂被天气关押在固有地界而产生压抑和难受之感,顿时因为触碰到气泡般轻盈新鲜空气,而顿时扫而空。
踏入森林那刻,土壤含水量下子就降低。或许是因为森林蓄水能力原本就比草地要强得多,脚尖踩踏在柔软松针上瞬间,竟然和踩在旅馆里柔软地毯上触感没什区别。
凌存脚步不自觉地变得轻盈起来,运动鞋踩踏在蓄满雨水林间地上,发出“噗嗤噗嗤”响声。
他似乎从这种幼稚行为中找回点童年时代乐趣:踩踏力度越大,蹦起水花越高,直到把牛仔裤边缘都给打湿。深棕色泥点附着在水蓝色布料边缘,分外刺眼。
币大小叶间缝隙里落到地上,仿佛在枯枝落叶之上,撒上点点碎金。
凌存有些疑惑地问:“……那个老板娘为什不修修它?”
“听爸说,这是她前夫给她扎……”温演语气变得有些微妙,“她现在又是已婚状态,不想睹物思人,或者触景生情,是很正常事。”
凌存从温演字里行间意会到件事:老板娘前夫应该已经去世。
所以说,这个秋千其实是……遗物?所以才会既无法被修理齐整,也不会被彻底清除。
温演沉默又宠溺地看着他如是行动,心里只有个想法:好可爱。
凌存才不在乎同行人此刻躁动心情,只是昂起头。
森林顶端有着自然天窗。此刻浅金色细碎阳光像是细细密密针,从树梢缝隙里缓缓降落。,bao雨残留水珠顺着树叶沟壑,被清风微微吹拂,疏疏拉拉地落下来。
林间弥漫着稀薄雾气,凌存拉着温演手腕,帮他侧身避开斜斜伸入道路梨树枝,弹起冰凉水珠打湿两人袖口,溅起阵阵凉。
而手腕却因为体温交叠,反倒变得更加火热。
如果修改它原先构造,便像是忘掉和旧日恋人感情原貌,有后来者取而代之嫌疑;
彻底清除,则显得没有人情味,也完全切除怀念可能性——如果老板娘和前夫相爱过,断然不会选择这样绝情方法。
于是,破秋千只能像座过去残余墓碑,静静地矗立在这里,与身后黑白灰绿配色枯山水融为体,成为勉强风标。
外面雨骤然停下之后,那股弥漫在空气之中淡淡水汽味,也慢慢地在阳光底下被晒干。
远处丛林依旧浸润在薄薄雾气当中,黛青色群山之间,轮浅金色太阳逐渐显露。光芒照射在郁郁葱葱山林之间,逐渐让树木冠部变得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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