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扬家牛奶馒头口感非常好,还带着股淡淡奶香。
林听雨像是发现新大陆,开始逗他:“哎,不仅吃内脏,还喜欢吃炒蚂蚱,喝沙虫粥。沙虫粥你知道不?沙子里挖出来,条条白色,手指那粗,熬成粥,特别鲜,比十全大补丸还补。”
“……”
陈澍看眼刘飞扬端过来那碗粥,默默忍住想要把它扣到林听雨脑袋上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要为米粉正名!超好吃!(抱着螺蛳粉迅速跑走
不会儿,刘飞扬端来盘馒头和碗筒骨粥,馒头个个白白胖胖,松软可口。
林听雨是杂食动物,无肉不欢,还特爱吃辣。
碗热气腾腾米粉端上来,汤面上飘满红色辣椒油,肉在米粉上堆得高高。
荆市盛产各种米粉,切粉榨粉,机切手切,凉拌粉煮粉烫粉螺蛳粉,鲜肉粉肠猪肝猪脚狗肉鸭脚,总能让你找到款喜欢。
雾蒙蒙清晨来上大碗滚烫粉,简直就是林听雨每日目标。
身上,“今天带朋友来啊?”
“啊。”林听雨回头看陈澍眼,“们班新来同学。”
“……”陈澍硬着头皮打个招呼,“叔叔阿姨好,叫陈澍。”
“啊,新同学?那今早叔叔阿姨请客。想吃什?”刘飞扬妈妈在蓝色旧围裙上擦擦手,热情道。
“和之前样,二两手切米粉,两份鲜肉粉肠。”林听雨说着转头看陈澍,“你呢?”
第次申请榜单失败,个爆哭,今天栀仔可以拥有读者小天使评论吗T^T
可惜他起不来,只能天天啃发糕。
陈澍看眼林听雨碗,皱皱眉:“啊,你还吃内脏?”
“怎,多好吃啊。”林听雨嚼着粉肠,用筷子扒拉着碗里猪肝,“多劲道。”
“……”太粗鄙,无法想象。
陈澍不理他,拿个馒头慢慢吃。
“馒头。”陈澍说。
“请,别客气。”林听雨皱皱眉。
“不是。爱吃馒头。”陈澍推推眼镜,叹口气。
上次在火车站旁边吃米粉实在太难吃,让他记忆犹新。
陈澍决定不要轻易尝试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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