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太小,在极有限空间里,方森目光不自禁地落在杨阮身上。杨阮用双手扯住老旧宽大T恤下摆往上拽,整截腰腹完全露在外面,他本就肤色浅,这里又是不被太阳晒到位置,更显出股朦胧洁白莹润质感,就像……夜色中被香水温过珍珠。
杨阮微微侧过身,薄薄层皮肤覆盖在身上,凸显出根根分明肋骨,他很瘦,是抽条期特有纤细身段,方森怀疑那腰也就自己拃宽。
从脊背到腰肢,是道凹陷下去弧度,而再向下,则是条圆润饱满曲线。杨阮又穿上条小短裤,那条短裤已经被洗得薄透,每当他弯腰时候,短裤紧紧贴在
晚饭过后,外边天色彻底暗下去,杨阮又在楼看会儿电视,只不过这次频道由狗血电视剧换成动物世界。
杨阮像是用它来催眠,没过多久便感到眼皮发沉,他回头望眼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方森:“要回房间睡觉。”
张四开大报,正反面印满密密麻麻字,就在杨阮看电视功夫,方森已经囫囵吞枣阅读完。他从小就不爱读书,突然间看这多汉字简直头昏脑胀,但他还是想留意下最近新闻——尤其是和命案相关那种。胡春梅订阅报纸是兰城日报,上面只有当地发生大事小事,没什可看,方森稍稍放心些。
听杨阮说话,方森合上报纸起身:“好,也回去。”
那个年代还没有普及智能手机,还没有人能想到,十几年之后,每个人生活都会和小块电子屏幕紧紧相连。
杨阮没什娱乐活动,他白天上班干活,吃过晚饭有时看看电视,有时则坐在店外台阶上吹风,经常有人在门口跳皮筋,杨阮就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他没有玩过这些,跳绳、跳皮筋、弹玻璃球、丢沙包,都是小孩子们常跟玩伴做游戏,但他连游戏规则都不清楚——从小到大并没有人愿意跟他玩。他们嫌他说话慢吞吞,理解能力也差,反应更是总比其他人迟钝点,直到那些孩子被父母告知,别总搭理那个傻子。渐渐,就再没人和杨阮说过话。许多年来,陪伴杨阮直是几把剪刀,小巧,锋利,它们总是被杨阮使用得很灵活。如果身边物件也可以称作朋友,杨阮朋友就是这些可以当作凶器东西。
在方森来兰城以前,有很多消磨时间活动。反正混日子,哪需要考虑太多。他在附近台球厅认个干哥,有时帮忙看店、值夜班,干哥天给他百块钱,还有更多时候,他需要帮干哥去打架,如果点儿背碰上下手黑人,好几天工资要搭进医药费里。方森还记得干哥跟他说过,自己这帮小弟里,最欣赏也最忌惮就是他,因为他像个疯狗,根本不要命。方森觉得听着不太像夸人话。
杨阮回房间很早,八点多钟,还能偶尔听见屋外孩童玩闹嬉戏声音。方森难得这闲,他开始觉得杨阮住地下室储物间也不错,至少可以给他种自欺欺人安全感。
方森见杨阮脱掉白天穿T恤,换上件无袖背心,那是杨阮睡衣。
换衣服过程中,杨阮并没有避讳什,倒不是因为方森跟他性别相同,而是没有人教过他这些事情也是需要注意,所以他根本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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