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打扮得也不像普通农妇,身鲜艳碎花连衣裙,头发弯弯绕,有烫过痕迹。
“李花秀本来不是咱们村人,她男人王海倒是,不过十几岁时候就出去打工。两个人在外面认识,还结婚。”
邻居大婶扯住温衍,悄声说起八卦。
“听说小俩口当时日子
“你放心,村子里自有安排。”江朝道,“现在最重要就是找个地方让你落脚,好好休息晚。已经让人把李花秀家空屋给收拾出来,你可以安心住着。”
“可李花秀丢爽灵,要紧吗?”有个村民忍不住问道。
江朝淡淡掠他眼。
“不、不要紧……”那村民浑身颤,立刻对温衍解释起来。
“李花秀挺好,就是有点神志不清。‘丢爽灵’是们这儿土话,没啥意思,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你好,是江朝,路上过来辛苦吧。”
温衍勉强笑,和江朝握手。谁知刚触到,他就愣住
江朝手心很热,像攥住把炭火,自己僵冷手指立刻暖和起来。
江暮漓体温,也是这烫人。
温衍怕被灼伤似地抽回手,“该怎称呼您?”
温衍曾在网上搜索过南槐村,可惜张照片都没能找到。
现在卫星地图技术那发达,却偏偏拍不到张有关这个村子遥感影像,着实令人费解。
温衍只能解释为南槐村实在太偏僻太封闭。
在他想象里,南槐村就像只存在于古画中村落,美丽、原始却又无比脆弱,任何现代科学技术产物都会对它造成伤害,使它化作梦幻泡影。
百闻不如见,温衍仰首望向前方,眼前这座环绕在苍翠群山之中村子,竟真和他想象中模样。
温衍听明白。
李花秀是个疯子。
所谓爽灵,就是“三魂七魄”中三魂之,主宰意识,代表自,使人能够思考、感受与记忆。如果说个人没爽灵,那就是指这个人疯。
孤身在异乡,又要与疯子同处个屋檐下,路上温衍心始终悬着。不过,等真见到李花秀,他反倒稍微松口气。
那是个安静秀气女人,除神色有些木讷,几乎感觉不到哪里不对劲。
江朝微笑,“和江暮漓是同宗同族,论辈分算得上是他叔叔。”
温衍略怔。他只知江暮漓父母早逝,从小就独立生活,从未听他说起过家里还有什亲戚。
“温同学?”江朝眼神深深凝视过来,瞬不错。
可能江暮漓在外求学多年,亲缘也变得很单薄吧。
温衍不再多想,尊敬地叫江朝声“江叔叔”,紧接着切入正题,道:“想问下,什时候能给江暮漓举行葬礼……”
是南槐村以他想象为蓝图,砖瓦地建造出来,还是冥冥之中,他与这座村庄本就心有灵犀?
温衍抬手抚摸放尸箱,轻声道:“回家。”
江暮漓魂归故里消息不胫而走,村民们纷纷围拥过来。接待温衍是个年轻人,相貌普通,不高不矮,是扔进人群就找不到类型。
如果拿神造人,类比人捏橡皮泥,那江暮漓就是精雕细琢炫技之作,不可复制。而这个人,不过是神随手捏成量产品。
若非他开口,众人即刻鸦雀无声,温衍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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