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摆弄完毕,把拇指从文胸肩带下抽出来时,发现泰迪正在盯着她。于是她垂下双眼,颈部向上泛起红潮,接着又抬起头。与她目光相遇那刻,泰迪微笑着想,觉得自己这副扮相也很蠢。他用意志传送想法。也许她收到
、看报纸、撒尿、吃饭——个人,永远是个人——看电影、买唱片、付账单、再剃须、再洗脸、再睡觉、再醒来……
如果它们无法让他靠近她哪怕步……
他知道应该向前看。从悲痛中走出来,把它遗忘。他为数不多几个朋友和亲戚都这样说过,他也明白如果换作是他置身事外,也会这告诉另个泰迪:你该振作精神,鼓起勇气好好活完后半生。
但是要这做,他得找到个方法把多洛蕾丝晾在架子上,任凭她积满灰尘,指望覆在她身上灰尘可以厚到淡化自己对她记忆,屏蔽她模样。直到有天,她不再是个曾经活过人,而更像个梦中存在。
他们说,把她忘掉,你必须把她忘掉,可忘掉之后呢?继续过这种该死生活吗?该怎样把你从脑子里赶走?时至今日都无法做到。叫如何做到?要怎样才能放你走呢,只想弄明白这点。想再抱抱你,闻闻你,嗯,是,只想让你慢慢消失。求求你,求求你消失吧……
他真希望没吞下那些药片。凌晨三点,他仍没有丝睡意,非常清醒,听着她略微低沉声音,略带点波士顿口音,发ar时候听不太出来,但遇到er就非常明显,多洛蕾丝总是轻声对他说爱你forevaandeva。他在黑暗中微笑,听着她声音,看着她牙齿,她睫毛,那种周日早晨从她目光中透出慵懒性感。
那天晚上,他在椰林俱乐部遇见她。乐队正奏着支刺耳组曲,四周空气在烟雾中发出银光,每个人都盛装打扮——水手和士兵穿着最棒白色、蓝色和灰色制服,平民也系上花色领带,穿着双排扣西装,口袋里插着精心折叠三角手帕,尖边浅顶软呢帽支在桌上。还有女人,到处都是,去洗手间路上都在跳舞。她们舞动着,从张桌子到另张,踮着脚尖旋转,同时点燃香烟,打开化妆盒。她们滑到吧台,回过头来笑着,头发丝缎般闪亮,动起来就光芒四射。
泰迪和另名中情局警探弗兰基·高登在起,还有其他几个人,周后他们都要坐船前往战场。但泰迪第眼看到她就丢下话说半弗兰基,走向舞池。在拥挤人群中,她从他视线中消失片刻,但很快所有人都退向两侧,给个水手和名白衣金发女郎让出位置。水手把她甩向背后,让她在头顶转圈下落,然后稳稳地接住,接着又把她滑向胯下。人群中爆发出阵掌声,这时泰迪再次捕捉到她紫色晚礼服上闪烁光芒。
那是件漂亮裙子,他首先注意到是它颜色。但那天晚上他看到很多漂亮裙子,多到数不过来。可见吸引他并不是裙子本身,而是她穿上它模样:紧张,难为情,不安地触碰着,摆弄来摆弄去,手掌压在垫肩上。
这是借来裙子,或是租来。她从没有穿过这样裙子。穿着它让她觉得浑身不自在,不知道男男女女看着她,是出于欲望、忌妒,还是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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