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啦,忙着(为把你解决掉)工作……而且还得去上学。」
只有这家伙,绝对不想输给她。
绝对要获胜!
就这样,和妖精这次终于完全成为敌对状态。
应该是这样才对──……就在隔天晚上。
哔哔哔哔哔!
这家伙……这个……该怎形容……总觉得,让人莫名其妙地火大。
这是种很沉静,但却让人气愤难耐感觉。
至今都是赌上最重要伙伴来跟她决胜负,光是这样就能充分燃起斗志。
但是……没想到能让获得更加燃烧理由。
太厉害。不愧是畅销作家大人工作室。不愧是用动画化收入买下房子。
「本小姐当然是啊。但是,这只是兴趣而已。」
「什……?」
妖精从沙发上站起来,慢慢往桌子方向走去。
笔记型电脑──她用手指抚摸着自己工作器具,接着说:
「本小姐只是把职业作家当成兴趣而已。」
「即、即使稍微缺乏点干劲也要写出有趣文章,不就是们工作吗?」
「就说不是这样,你这个白痴!比起在『没有干劲时写出有趣文章』,在干劲MAX燃烧时所写文章,才是绝对会让人感到有趣吧!」
「这、这确……确可能是这样没错。」
「既然如此!那除干劲MAX燃烧时候以外,死都不要去撰写原稿!不然,就没办法完成超越自己实力以上作品!写起来也点都不快乐!而且,而且啊……总觉得会有种自己在偷工减料心情!」
「………………」
「您好,是和泉。」
『是本小姐啦!你今天怎没有过来?』
她马上就很亲昵地打电话给这个应该已经彻底敌对对手。
正在房间苦恼于工作无法顺利进展,用尽全力皱起眉头。
但即使如此还是勉强回答她。
有来这里采访真是太棒,让有许多珍贵体验收获。要笑说这是丑陋嫉妒就笑吧。
「好样,你这只混账死妖精。定要赢给你看。」
朝宿敌宣言。
「可是把写作当成工作看待,怎可以输给把写作当成消遣家伙。」
「把写作当成消遣本小姐,怎可能会输给把写作当成工作家伙?」
「…………」
这时间让说不出话来。累计销售数量远超出十倍数字大小说家大人……刚才,说什?……听起来,像是说只是兴趣?
「再讲得更简单易懂点,这就只是个消遣罢。虽然透过文辞修饰也可以说这是工作,但对本小姐来说却从来没有改变,写小说就只是消遣。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刺激有趣,是这人生里最让人为之沉迷游戏。」
不知为何,脑中浮现出边舞动边画图纱雾身影。
「既然你跟本小姐玩着相同游戏,那就不允许你随便放水敷衍。可别做出什无聊举动来喔。」
这家伙所讲道理……也不是不懂。虽然不是不懂……
「所以说……你直以来,都是用这种方式在工作吗?」
真亏你还能撑到现在──虽然是抱持这个意思询问她,但她回答却是完全在意料之外。
「?本小姐从来没有工作过啊。」
「啥?不对吧,你可是畅销作家大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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