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心要出人头地。因为他对布料色彩独具慧眼,他逐渐被公认为全纽约最懂“布料”内行之。埃米尔和朱利叶斯安然度过1893年经济衰退,到世纪之交,朱利叶斯成罗斯费尔德-施特恩公司正式合伙人。他衣着也体现出这种变化,他总是穿着件白色高领衬衫和套深色西装,佩戴条花色保守领带,而且他举止就像他衣着样无懈可击。在大家眼中,朱利叶斯是个非常讨人喜爱年轻人。他未婚妻曾在1903年写道:“你总能让别人对你充满信心,因为你优秀至极。”到30岁时,朱利叶斯英语已经相当流利,虽然完全是自学,但他还是广泛阅读美国和欧洲历史。作为名艺术爱好者,他会在周末空闲时间徜徉于纽约众多艺术画廊。
也许就是在这样个场合,他被介绍给年轻画家埃拉·弗里德曼。她是个精致美丽女孩,她有头深褐色秀发、精雕细琢五官、双顾盼生辉灰蓝色眼睛和长长黑色睫毛。埃拉身材苗条,但是右手先天畸形。为掩饰这种畸形,埃拉总是穿着长袖衣服,戴副麂皮手套,她右手手套里有个简陋假肢装置,有根弹簧连接在个人造拇指上。朱利叶斯爱上埃拉。弗里德曼家族有巴伐利亚犹太人血统,他们于19世纪40年代定居于巴尔摩。埃拉出生于1869年。家族位朋友曾经这样描述她:“她是位温柔、精致、苗条、高挑、长着蓝眼睛姑娘,她相当敏感,极有礼貌。她总是想着如何让别人感到满意或愉快。”20多岁时,她在巴黎花年时间研究早期印象派画家。回国后,她在巴纳德学院教艺术。遇到朱利叶斯时,埃拉已经是名小有成就画家,她有自己学生,还在纽约栋公寓顶楼开设间私人画室。
这切对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女性来说极不寻常,不仅如此,埃拉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其强烈个性,她那庄重、优雅举止给初见者种傲慢冷漠印象。对于位从小物质生活优渥女性,她在画室和家中表现出勤勉和自律令人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朱利叶斯崇拜她,她也回报他爱。就在他们结婚前几天,埃拉在给未婚夫信中写道:“真心希望你能尽情享受美好生活,你愿意让来照料你吗?照料自己心爱人有种难以言表甜蜜,这种甜蜜生都不会消退。晚安,最亲爱人。”
1903年3月23日,朱利叶斯和埃拉结婚,他们搬进西94街250号幢有山墙石头房子。年后纽约迎来有史以来最寒冷春天,34岁埃拉经历艰难孕期之后,生下个儿子。朱利叶斯已经决定给他第个孩子起名叫罗伯特,但是在最后刻,考虑到家族传承,他决定在“罗伯特”前面加上个缩写字母“J”。事实上,这个男孩出生证明上写着“朱利叶斯·罗伯特·奥本海默”,这表明朱利叶斯决定用自己名字给孩子取名。这做法本来并不稀奇,但是用在世亲人名字给孩子取名违背欧洲犹太人传统。不管怎样,人们直认为这个男孩名叫罗伯特,而且奇怪是,后来罗伯特·奥本海默总是坚称他名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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