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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逍遥 > 曹操传 > 第二十二章 大星殒落

第二十二章 大星殒落(5 / 9)

令文对如何安排自己后事作具体安排,主要包含这样几方面内容:

对自己功过做个简略回顾,认为自己以法治军是正确,至于发小脾气,犯大过失,不值得效法。实际是要部属对自己所做过切有所分析,自己死后不要事事照办,全盘照搬,表现出种实事求

大概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特地颁布道《终令》:

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

主要谈三个问题:是不要厚葬,死后要将自己埋葬在瘠薄土地上,依照原有高度作为圹基,不堆土,不植树。二是确定建造寿陵地点,在邺城西门豹祠以西较高平原上。西门豹,战国时魏人,任邺令时,破除传统巫术迷信,革除替河神娶妇陋习,并兴修水利,开渠引漳河水灌溉邺田,受到人们尊敬,死后为之立祠纪念,其祠在邺城西面。三是要求墓地范围宽广,以使能够充分容纳陪陵。

年后,曹操为自己准备送终四季衣服,分别盛放在四个箱子中,上面写明春夏秋冬,并留下个遗嘱:

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不得送。

“不讳”,指死。“随时以敛”,即按当时季节所穿衣服入殓。珥,塞在耳里玉。古人入殓时,往往以珠玉塞进口、耳、鼻中,认为这样可以防止尸体腐朽,如葛洪《抱朴子·对俗》有“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说法,《西京杂记》卷六有晋灵公冢发后“棺器无复形兆,尸犹不坏,孔窍中皆有金玉,其余器物皆朽坏不可别”记载。曹操要求金玉珠宝铜铁之类物品概不要随葬,对薄葬提出更为具体要求。

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曹操南征关羽后从摩陂回到洛阳,突然发病。据说是他让工人苏越移栽棵梨树,挖掘时梨根受伤,流出红色汁液,就像鲜血般。苏越将情形报告曹操,曹操前去察看后,心中厌恶,认为不祥,回去后便病倒。曹操这年六十六岁,毕竟是上年纪;而西征汉中,未能达到预期,紧接着襄樊告急,紧急回救,连续作战,鞍马劳顿,心力交瘁,终于不堪重负,这是病倒根本原因。曹操自知不起,断断续续下《遗令》:

吾夜半觉小不佳,至明日饮粥汗出,服当归汤。

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吾有头病,自先著帻。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时,勿遗。百官当临殿中者,十五举音,葬毕便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葬于邺之西冈上,与西门豹祠相近,无藏金玉珍宝。

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于台堂上安六尺床,施帐,朝晡上脯糒之属。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吾历官所得绶,皆著藏中。吾余衣裘,可别为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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