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李振辉比童星时代李小龙更为出名。但作为家中年纪最小弟弟,他还是得乖乖地听从哥哥话。李振辉抵达洛杉矶第二天,他哥哥就把他从床上提溜起来,递给他双网球鞋,告诉他:“们去跑五公里。”[556]
然而,李振辉跑不到两公里就支撑不住,踉踉跄跄地回到李小龙位于贝莱尔家中。到家,立即吐,脸色煞白。接下来两周,李小龙对李振辉展开高强度训练,并让他每天吃三次由鸡蛋、花生酱和香蕉做成高蛋白奶昔,然后每天举哑铃,来增加肌肉。李振辉体重从98斤涨到112斤,但李小龙也意识到,想要让他这位小兄弟从甜美情歌王子转变成强悍街头斗士,有些希望渺茫。
“既然你没有习武天赋,也没有足够力气,”李小龙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道,“就只能教你项技能——如何逃跑。”
李振辉听到哥哥这说,十分恼火,但随后忍不住大笑起来。
何爱榆和李振辉直在李小龙家待到夏天结束。在他们眼里,李小龙已经是位成功人士。从所有外在条件来看,李小龙是位非常典型美国移民——在贝莱尔豪华住宅区有自己独立住房,开着辆保时捷,有两个可爱孩子,还有位美丽白人妻子。尽管这切都是建立在繁重
朋友们注意到他态度转变,他变得更会关心人。
有天,他神情沮丧地走进《黑带》杂志办公室,水户上原问他道:“小龙,你怎?”
“今天糟糕透,”李小龙诉说起自己苦恼,“给女儿剪指甲,不小心弄破她手指。她大声尖叫啼哭,看到血都流出来。简直疯,不知道该怎办。幸好琳达在旁边。天哪,感觉糟糕透。她太小,不应该弄伤她。”[554]
1968年5月30日,李小龙母亲何爱榆在儿子李振辉陪同下抵达洛杉矶国际机场,前来看望她刚出生孙女。李振辉秋季即将要上大学。在机场候机楼,李小龙看到他弟弟时,冲上去跟他打招呼,拥抱过后,李小龙后退步,上下打量着他这位弟弟。
“天哪,你太瘦。”李小龙夸张地喊道,“别跟其他人说你是弟弟,你会让丢脸。”
“不要取笑他。”何爱榆见状,插话说道。
“你体重多少?”
“108。”
“108磅?还不到100斤?!不行,得训练你。”
李小龙不在香港这些年,李振辉和几位男孩成立雷鸟乐队(Thunderbirds),并举成为当时香港最受追捧青少年乐队之。他们为百代唱片制作几首名列前十热门歌曲,其中最受欢迎是《宝贝,宝贝,你把迷倒》(BabyBaby,YouPutMeDown)。另乐队主唱聂安达(AndersNelsson)如此评价李振辉:“他就像是香港大卫·卡西迪(DavidCassidy),帅哥,靓仔!”[555]当李振辉要去美国读大学传闻被证实后,他那些女歌迷都为之心烦意乱、暗自神伤。李振辉在接受《中国邮报》采访时说:“希望歌迷们能够理解决定,必须要为未来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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