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也就是说,和罗马差不多同时汉朝,发展水平是不如罗马。这个结论可能大致属实(反正觉得这种宏观比较看起来再科学也是玄学),但对他论据,却不能不提出怀疑。比如说,莫里斯认为,罗马城人口百万,是汉长安城两倍,这是罗马组织能力超过汉朝表现之。
这个判断显然太简单化,事实上,如果单比这种管理大量人口能力,当然是汉朝胜出,这简直是拿罗马短板来碰汉朝长项。
罗马城是罗马帝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几
或者“中民”)以上阶层状况。班固就提供相反说法,《汉书•刑法志》在介绍文景时代刑罚不断减轻状况之后,班固说,从此死刑判决过于慎重,笞刑惩罚又过于轻微,“民易犯之”,人民也就不把犯法当回事。
另个问题是,想到匈奴人,屈辱感就充溢在大汉子民心中。就在司马迁出生下年,匈奴大举入侵上郡(在今陕西北部),军民战死两千余人。那里有汉朝马场,本是大汉为未来反击匈奴做准备基地,镇守在上郡大名鼎鼎飞将军李广,却还是遭遇这样惨重失败。
大概,每次遭到匈奴劫掠,大汉建国以来系列丧权辱国事件,从高皇帝刘邦白登求和,到后来次又次和亲,都会被大大小小舆论领袖翻出来重新吐槽遍。汉朝热血男儿,当然也会因此豪情慷慨,期待着全面反击那天。
和今人觉得汉武帝时代是个盛世不同,后来司马迁回首往事,这样写道:“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当然,能想到这些都是后来事。青少年司马迁生活相当单纯,他家乡当时叫夏阳(今陕西韩城),而他更喜欢使用个古老名词——龙门。传说大禹治水时候,劈开这里险峻山峦,于是形成气势宏伟壶口瀑布,只有神龙才能从这里飞越。之后,黄河流经司马迁家乡时候,已经形成宽阔平缓水面,可以安然往来于黄河两岸。
司马迁自称少年时“耕牧河山之阳”,即在龙门山之南,黄河以北(实际上是西边)耕种、放牧。考虑到他家不低经济水平,这更可能是种象征性行为。实际上,当时司马迁每天最重要事情,是读书。
司马迁学习异常优秀,十岁就能诵读“古文”——这里“文”是文字意思,汉代通行隶书称为“今文”,各种先秦古文字则统称“古文”。显然在很多人看来:读古文是种无用但神秘能力,意味着可以获取不为国家所控制知识。
和许多聪明过人又精力过剩孩子样,司马迁绝非尊长心目中乖巧模范儿童,在家乡有放纵不羁名声。好在,他很快就不用看家乡父老脸色,因为他家,搬到茂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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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大学历史学和古典文学教授伊恩•莫里斯《西方将主宰多久》是本非常有趣书,书中根据能量获取、社会组织5、战争能力、信息技术四项指标,计算社会发展水平。看似科学外衣下,他结论倒是非常符合政治正确:现代以前,东西方各有次逼近农业社会极限,鼎盛时期罗马帝国和中国宋朝,是古代社会两个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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