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距离拉得愈发远,侧眸最后看眼,她站在原地孤零零地与相望,抬起衣袖使劲儿地擦着眼角,哭得山崩地裂。
好手好脚,身上还有值钱物什,怎看也算不上绝路。
就此打止。
言不发地回太初境,权当没有遇见过这个人。
行文愈发流畅,除却墨痕几点,又见旁黑笔愤然批曰:非人所为!
“洗碗、扫撒类活会吗。”
“不会。”
“你以前在家里每日干些什?”
她真诚地告诉:“玩。”
她又有些不好意思道:“兄长考科举,在他边上玩。”
。
她总该去过自己生活。
说到这里,也是样。
那天不由分说地将她撵下山。说到底已经仁至义尽,自己都没想到有这个闲工夫把她送到太初境山脚下处不受战乱侵扰小镇。有什必要?
后来想,丢得远些,照着她那黏人劲头……免得找回来,故而去送送她还是很有道理。
红笔批曰:人之常情
……
红笔批曰:彼时
说得好像她兄长识字就能并玩到她脑子里去。实在是太堕落。
不由得想起初见时她灰蒙蒙脸,以及蒙些泥尘却依旧不改翠色翡翠玉珠,还有那件花里胡哨看起来很阔气大红袍子。她被装点得像个花瓶,小号那种。
可惜不管如何,只是个医修,甚至最好不应出手救凡人,免得沾上因果。只负责救她于死地之中,而对于她人命途,做不也不想做主。
到底将她甩在那方小镇上。听得身后脚步路滴滴答答像是在小跑,不依不舍地追着,但是脚程肯定比不上身为修道之人。听到她委屈声音,又急匆匆跑阵,似乎是摔跤。
但愿这次没把腿再摔断。
“这些酒楼饭馆,杂货铺子,常有人手短缺,你可以此为生。”
她抿着下唇,眉梢撇下来,看起来对这些东西很是陌生,路过间酒楼时,她有些吃力地认着招牌上字,但似乎还认不怎齐全。
“你不识字?”
头次感觉离谱。
“没人要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