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缺喜欢写字。就算身旁并无纸墨笔砚,只有根枯树枝或是把被雨水浸湿大黑伞,他都会在泥地或青石板上不时写着。十六年来,笔墨毫尖间挥洒享受,毫无疑问与冥想并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东西。
粗豪入墨缓缓拖,吸足墨汁至精神饱满,宁缺双肩并肩而立,静静望着身前纸卷,提笔出砚如厉刀出鞘,落笔入纸如刀锋入骨,手腕微动纸上便多竖。
这竖粗墨重锤,像是某浓眉大汉慨然挑起眉梢。
随着破纸第触,他笔势顿挫却又紧接着圆融而下,这多年来,落笔行字早已深入他骨髓血脉,并不需要刻意去筹划经营,只需随意而行便能自然行于纸卷之上,随着笔锋抹触渐向左趋,股质拙而又纵放自如气息跃然而出。
他在长安城里写第幅字只有十六个字。
毛巾,从宅后打桶井水便准备开始打扫卫生。
想到今天可能要签文书,二人直接从客栈退房扛着行李过来,能省天客栈钱他们绝对不会客气。那位中介行管事明显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不然他可能会开价更狠些,但更有可能他会被这对抠门主仆吓屁滚尿流直接昏头。
小书画店里弥漫着灰尘被水打湿味道,瘦小桑桑吃力搬动水桶,搭着凳子爬高蹲低打扫着卫生,偶尔抬臂擦擦露在手帕外额头,虽然上面没有滴汗珠。
宁缺向来不会理会这些事情,迳自搬把凳子坐到门旁,看着远处隐约可见皇城角,看着清静寂廖临四十七巷,看着眼前街道两旁槐树荫影,心想此地清静无扰颇有文气,日后铺子生意定然不错,而且只花这些钱,不由大感欣慰,笑着喝道:“少爷手痒!”
忙碌桑桑今天心情明显也非常好,脆生生地应声,说道:“晚上吧。”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
“好咧。”
草草用过晚饭,桑桑在擦锃亮长案上摊开纸卷,取出墨锭石砚,注水入砚,卷袖提腕悬指,捉住墨块在砚中缓缓画圈磨着,不多时水墨渐浓。
所有物事都是前东家留下来货物,虽谈不上好倒是齐备,宁缺早已在旁握笔静待,右手前笔架上斜搁着五六只毛笔,看不清楚是什毫尖。
劣墨化开并无香气反而有些墨臭,笔架上毛笔看上去也不怎好,但他并不在意这些,脸上满是期待笑容,背在腰后左手拇食二指不停搓弄,像是很痒。
所谓手痒不是想去偷银子,不是想打小侍女瘦屁股,只是想写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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