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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上马为贼(七)(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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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贼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营地外不远处低洼地边缘处,很多蹄断伤重马匹倒卧在冰冷地面垂死挣扎,不时摇摆下沉重头颅,在马匹身下或身旁,还躺着很多已经没有温度马贼尸首。

但所有马贼伤兵都被同伴带回去,从这点也能够看出,马贼虽然受创惨烈,但依然没有溃乱,还有再次发起进攻能力与精神。

宁缺抬臂擦去眉间缓慢淌着血水,回头看眼营地西北方向,燕骑正在那处与部马贼相缀厮杀着逐渐远离,他忍不住摇摇头。

在中原人印象中,草原上马贼是世间最凶残存在,但和马贼打很多年交道他,却认为马贼是世间最怯懦无用存在。凶残,只是内心孱弱种掩饰。

此时草甸四周那六百骑马贼凶残起来,敢于直接屠掠王庭直属部族,胆怯起来,队唐兵便能追着他们屁股跑,关键便在于实力,马贼这种现实生物,对实力差距最为敏感,于是便最容易打散。

快慢皆有好处弊端,这不是辩证法,也不是哲学问题,而是很简单道理,马贼从草甸上冲锋而下,太快所以陷入乱石之中狼狈凄凉不堪,而大黑马速度太快,以宁缺箭法也只来得及发出三箭,便冲到马贼群边缘。

他把黄杨硬木弓反背到肩上,双手前伸平握住鞍头横着朴刀,抬臂横肘切,刀锋破空而出,便砍掉名马贼半个肩头,紧接着腰身挺,手臂陡直,锋利刀尖抢在弯刀袭至之前,挑破另名马贼眼珠。

三骑闪电般交错时,马贼断肩处血水和眼窝里迸出浆液才迸出来,喷身都是,血腥味和别异味混在处,十分怪异。

都说血是热,风是冷,但宁缺觉得吹到脸上风是热,洒在脸上血却是冷。因为他很冷静,直到此时依然清明地记得自己禀持很多年作战原则。

杀马贼,永远不如伤马贼,名马贼死便死,若受时不得便死重伤,则还要拖累更多马贼同伴,这种小心思固然残忍,却非常有用。

宁缺自以为熟知马贼禀性,昨夜选择营地,暗中藏地利,时机选择也没有问题,本以为凭借二百燕骑向马贼侧方发起次强势冲锋,便可以把这五百余骑马贼直接冲溃,然而他却忘记与他道向马贼发起冲锋,并不是渭城那些老伙计,也不是南方碧水营里西路军唐骑,而是战斗力极其低下燕军骑兵。

燕军骑兵战斗力,竟比宁缺最糟糕设想还要差劲些。

两百燕骑,占据地利时机向马贼发起冲锋,竟

看着迎面冲来十余骑马贼,宁缺深吸口气,夹紧身下大黑马,横提朴刀,化作道刀锋杀将过去,在他身后,那二百燕骑终于赶过来,凝作道,狠狠袭向犹自散乱马贼群侧方。

……

……

荒原冬风再起,却吹不动额前发丝,因为发丝已经被马贼鲜血浸透,此时黏冷稠糊纠结在起,恰似宁缺此时纠结心情。

营地里片狼籍,车阵已经出现几个缺口。马贼暂时退去,但在退去之前那波弃马步攻,依然给营地带来极大伤害,营地里到处都是浑身浴血眼神麻木垂死民夫兵卒,如果不是大河国少女们秀剑坚狠,只怕早就给马贼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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