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骷髅怎看也不象是个高级魔物,甚至连个骷髅兵都算不上。整个骨架不大,看得出来生前并不是个很高大人。骨头上散布着斑驳痕迹,部分骨头,比如说很重要头骨上,还有几条很显著裂缝。至于肋骨,数来数去也不到二十根,或许不知被哪只野狗充作救命饥粮。惟与众不同是背后有两个原本似乎是翅膀之类东西纤细骨架。
这就是神之本源所造出来生物??罗格下巴都快要掉下来,这个骷髅怎看也不该跟天界诸神扯上关系,难道说那天上享受无限荣耀诸神,本质和邪恶无异吗?
罗格精神力慢慢延伸过去,逐渐和骷髅融合,开始尝试控制,检查这个也许是新品种魔物技能。切都很顺利,这个骷髅似乎没什特殊能力,除力量比般骷髅大点。阵疲劳感袭来,罗格知道自己法力已经用完。“唉,不管怎说,你也算是宠物,今后你名字就叫风月吧。”并不想深究骷髅和风月究竟有多少关系,罗格就把骷髅送回异界。就在骷髅消失瞬间,罗格似乎感觉到它传过来丝郁闷,是对这个名字不满吧。开玩笑吧,骷髅也郁闷?“定是太累。”
第二天清晨,在连续三次宠物召唤,用尽魔力之后,罗格终于接受自己宠物是个骷髅事实。例行冥想补足魔力,时间已近黄昏。“是时候去喝杯。”
“橡树林”酒吧颇有点年头,规模不小,距离北面魔法学院仅有三个街区,同时也是佣兵工会任务发布地之。因此魔法学徒和佣兵云集,自然也少不火热女郎和想钓个金龟婿女孩。
“哟,那不是罗格吗?好久没见,听说你这半年转性啦,还真准备当个大魔法师啊?”罗格看,原来是埃特,曾经起打架泡妞损友。埃特五大三粗个头,比罗格大三岁,老子是城防军骑兵大队长,也算个中级骑士,自小直训练埃特成为骑士,却不知怎把儿子送进魔法学院。不过埃特还算有些天份,比罗格晚入学年,却早半年成为三级魔法师,目前正向四级法师努力呢。
罗格走到埃特身边坐下,言不发端起酒杯就喝,良久,长叹声。同桌还有三个看就知是纨绔子弟,佩着贵族常用细剑。两个舞女正和众人嘻笑打闹着。埃特亲热搂过罗格肩膀,“说老弟,这些日子没有你还真是够闷。别人就没你那多花花肠子。怎,心里烦啊,是不是哪个妞没把上啊?哈哈。包在大哥身上。来,先喝杯!伙计,把你们龙舌兰酒再上两瓶!!”
酒吧里气氛渐渐到高潮,不时爆发出两声女人尖叫和几个大嗓门轰笑。“来,罗格老弟,来介,介,……介绍下,这是伦斯。布洛姆,布洛姆伯爵二儿子;这是凯特,他老子就是爸顶头上司。这是佛朗哥,是佛伦侯爵侄子。”埃特大着舌头又把罗格介绍下。
“说,那边那个妞不错啊,就是好象不大好对付。”伦斯盯着酒吧个角落。众人忙顺着他目光看去。角落里张桌子上坐着四男二女,看起来象是佣兵,其中个身法师打扮。个女孩大约十八九岁,打扮惹火,身深色短甲,把雪白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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