缕阳光照在罗格脸上,提醒他新天已经到来。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异界。
略略活动下已经发麻手脚,嘿声,胖子吐出胸中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样捶击番自己胸膛,才多少提聚起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起下。突然他停下来,慢慢脸上露出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意义、理他什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人都随风月逝去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既然有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秩序投下点变数?
清冷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脸上。没有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棋局。他苦苦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心结去,罗格又活过来,仿如放下个巨大无比包袱般。
只是这风月,什时候又学会写字,还写得龙飞凤舞,颇有自知之明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差距般。胖子蹲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刻痕轻轻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刺在指尖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房门,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他脖子,让他打个哆嗦。
街道上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那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大道另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样房舍,适合中等偏上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人生经历,似乎直缺少什。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在贵族当中,自己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杀人、放火、强,bao、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不少,可这切行为背后,又是为什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自己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起来,骨翼下是个温暖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庇护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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