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两腿之间切物件轰烂,而且深深嵌进去上百颗带着轻微辐射铅弹,将里面所有血肉组织都搅个稀烂。
“这枪,是让你长点记性。”上尉狞笑着,那口牙齿白得发亮。他给手枪填上四颗标记着穿甲效果子弹,双手挥,枪口火光闪烁,罗伯森双手双膝上就多无数密密麻麻小孔。被穿甲弹这样打过,他双手双腿就算是废,即使以暗黑龙骑科技也无法救治。
疯狗在地上疯狂地打着滚,边拼命号叫着:“杀!杀吧!你个狗娘养,你惹法布雷加斯,你不会有好下场!”
上尉蹲下来,慢慢地说:“这四枪,是让法布雷加斯人长点记性。别以为他们人多点,就敢跑到地盘上坏规矩,现在不杀你,就是要让法布雷加斯人看看敢坏规矩人是什下场。大不老子不干,和他们打打游击。那时倒要看看,是老子铅弹硬,还是他们鸟蛋硬!”
被痛苦折磨着罗伯森根本没有听清上尉说些什,他意识中,只有那口雪亮牙齿在晃来晃去。
上尉站起来,伸伸腰,骂句:“什鸟玩意,呸!”
口子弹般浓痰,正中罗伯森下体,又让他发出声长号!
上尉用手枪对付疯狗罗伯森,看起来胜之不武,而且象是靠运气。然而回想起来,却不是如此简单。在这片森林中敢带着手枪横行,本身就是个奇迹。而且闪避枪击是暗黑龙骑基础训练,罗伯森更是这方面行家,那下后跃极为快速,路线更没有任何先兆可寻。可是科提斯想也不想,抬手就是四枪,枪枪命中。这种发射霰弹老式双管手枪距离越近,威力就是越大,在十米距离上,铅粒对罗伯森杀伤力其实已经不明显。可是小伤太多,也就积成大伤。
罗伯森是废,可是还死不。以他生存本领,应该能够活着爬出这座森林,爬回他雇主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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