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眼角抽动,上身缓缓前倾,靠近年轻人,直到两人鼻尖都快要碰到起,才说:“要是不付帐会怎样?”
年轻人完全没有动,依旧以平静声音说:“那会轰爆你脑袋。”
拾荒者死死盯着年轻人眼睛,在那双深黑色眼眸中,看不到任何波动,就象两潭无底深湖。拾荒者又低头看看年轻人手。那是双干净得异乎寻常手,完全没有老茧,肌肤细腻得让人难以置信,点都看不出有干过粗活或者是进行过修炼痕迹。
年轻人手就放在吧台上,这个位置很尴尬,离哪里都有些远,就算他在吧台下藏武器,好象也来不及拿。
年轻人粗布衬衣只系两颗扣子,露出胸口道丑陋巨大伤疤,与他外貌显得格格不入。
上,麻烦这个词,往往意味着批人会丢掉性命,否则怎会好意思称为麻烦?
这队拾荒者并不是第次来曼殊沙华,他们找张桌子坐下,就高声报出自己喜欢酒名。吧台后年轻人转身从酒架上取下几瓶酒,熟练地调制起来。
不锈钢制调酒罐在他欣长白皙手指间上下飞舞,好象有自己灵魂。
就在这时,个脸上有着硕大刀疤拾荒者走过来,重重靠在吧台上,带着浓重鼻音说:“听说你这里有种叫曼什华酒很够劲!给来大杯!”
年轻人没有动,而是说:“个帝国银币。”
拾荒者眼角不断跳动,不知为什心中寒意越来越浓,汗水忽然就滚滚而下。这是荒原生存野狗对危险本能感觉。
“嚯!”拾荒者夸张地叫起来,说:“耳朵没有听错?个帝国银币!!这是在喝处女鲜血吗?好吧,既然来,总得试试,看你这酒是不是有你说这样好!小子,老子没银币,但是可以用这个付帐,只要你敢拿!”
啪声,拾荒者掏出把火枪,重重拍在吧台上。
火枪里面已经填好火药弹丸,随时可以射击。而枪柄上包厚厚铁皮,上面还沾着发黑血渍,以及其它些说不清是脑浆还是骨髓污垢。这把沉重火枪,显然不光能够轰击,枪柄也是威力巨大凶器,说不定使用次数还更多。
酒吧里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目光都集中在拾荒者和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已经调好酒,慢条斯理地分完杯,然后把双手都放在吧台上,看眼那把火枪,淡淡地说:“看在这是你吃饭家伙份上,可以算它值半个银币。你确定要用它抵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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