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宋风时喉咙哽,竟然将嘴里整颗橄榄吞进去,“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腹部,狠狠顶,个利落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橄榄给吐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次用力拥抱。
时边独酌、边感慨。
过会儿,酒保递来三角杯装载马天尼,清澈酒液里还搁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个人来,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
真是令人窒息浪漫邂逅啊。
宋风时般不爱喝别人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杯就停,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颗圆润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眼神看向赠酒人——这不看不打紧,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个角落,穿着利落西装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落魄。如今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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