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使他看起来冷硬潇洒。而这套衣服在放在关初身上,则显得宽松休闲,领口松垮,露出半锁骨,长袖遮到手背处,下摆亦将臀部遮住,露出两条包裹在牛仔裤里长腿。裤子到底部过长,只得卷起几分,露出骨感脚踝。
为什要把这套衣服穿起来?
关初告诉自己,因为衣服被偷,他不想裸`奔。
他离开更衣间后,快步走出会所,刚到门外,竟然看到个熟悉又陌生身影——之所以说陌生,是因为他似乎从没见过这个人,若说熟悉,那就是……他穿着套眼熟衣服——关初衣服。
关初像是看到兔子鹰样,几乎是以俯冲速度朝那个人疾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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