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桃馥笑道:“正想去找你。”说着,辛桃馥指指座位,“别愣着,快坐下。”
服务员很快给黎度云上茶。
黎度云也没点菜,只饮茶。
辛桃馥见黎度云不点吃,又闻到黎度云身上有淡淡酒气,便说:“你是吃饱饭过来?”
黎度云便道:“干这行,应酬总是难免。”说着,他道,“今天已跑两个饭局。”
从前,他也是雅悦轩熟客,也没见雅悦轩愿意为他外送食物。
而现在呢?
黎度云个电话,雅悦轩人亲自把厨房备好半成品材料带到黎度云公司或家里,在那儿开个小灶给黎度云现场把面条给煮。现煮现做,免得让黎度云吃到冷掉、坨掉、口味不佳阳春面。
黎度云原本其实就是个怕麻烦人,现在有得吃外卖,更懒得去雅悦轩。所以,他虽然时常吃雅悦轩菜,却已很少踏足雅悦轩。
然而,今天,黎度云来。
重迁之人,心里还是更喜欢待在长安州。那为什当时毕业就跑和平州去呢?
现在看来,恐怕是为辛桃馥。
辛桃馥既然走,黎度云再没有留在和平州这个“他乡”理由,便回到他“故乡”,干起他专业对口工作。
他原本是读法。按理说,他这样法学高材生般会找个大所从实习生做起,如果顺利话,大约能在三十出头时候当上合伙人,也算是个不错出路。然而,黎度云这人性格就不是这路。
他和辛桃馥之前合伙做生意时候就积累属于他第桶金以及人脉,要是他老老实实从实习律师做起,反而是浪费光阴。
“那是,现在事业正是起飞时候,有应酬才好呢,如果没饭局,那才惨。”辛桃馥也是感同身受。
怪不得做生意人到中年容易发福,都是应酬
辛桃馥把面刚吃完,黎度云就来。
他身板正西装,头发梳起,露出轮廓分明脸。不过隔三年,黎度云看着和从前差不多,却又很不样。大抵是他面容无改,但那股书生气已尽褪,透出几分成功人士特有锋芒来。
要说,黎度云原本就是个看着冷人,现多这几分锋芒,看着就更高冷。只是,他到辛桃馥面前那刻,冷度又微微融几分,透出点点不甚明晰暖意。
“黎师兄?”辛桃馥吃惊,站起来说,“你怎来?”
黎度云说:“听说你来,就过来看看你。”
因此,他正式持证后就砸钱收购家律师事务所,自己当老板。别人都是趁年轻奋斗争取当合伙人,他则是趁年轻自己挑选自己合伙人——当然,这只是听起来爽,个中辛酸也是难以言说。作为个初出茅庐青年人要办这件事、找到好合伙人组建团队还是困难重重。
更别提,辛桃馥遗留下来公司,他也直在经营着,并没有让它倒闭掉。
他这样挑着两头担,开始时候十分艰辛,但到后来却越来越顺、越来越稳,两家公司业务齐头并进、蒸蒸日上,黎度云现在也是个人物。
其中,有他自己努力,也有殷叔夜和君家帮助。可他对此并不会很感激。他想着,殷家和君家投资自己,是因为他黎度云值得。
他可也为殷家和君家挣到不少钱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