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觉得这与伍德曼李惨案有关。”
“可以进来吗?”这时有人打断们谈话。
“啊,霍普金斯,欢迎欢迎。昨晚收到你电报后,直在恭候您。和们起吃点儿东西吧。”
们客人三十岁左右,虽然身着素雅花呢衣服,但仍保持着那种穿制服时笔挺,这就显得他非常干练和机警。认出他是福尔摩斯寄予厚望年轻警探,全名叫斯坦莱·霍普金斯。
朋友在八九五年时候身体和精神都特别好,这种情况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名气天比天大,太多案子使他忙不过来。哪怕打个小手势或使个眼神给光临们寒舍某些头面人物,便会受到责备,原因是不够谨慎。福尔摩斯像个伟大艺术家,把工作当成种乐趣来追求,除霍尔德尼斯案外,他很少为自己伟大功绩而索取高额报酬。他特别讨厌帮助那些有权有钱人,在这些人面前他显得特别清高,或者说是非常倔强,因为他对这些人案子不感兴趣,而有时候他常常连着好几个星期为些普普通通当事人奔波忙碌,尽职尽责地帮助他们,因为他们案子离奇古怪,有时还有动人故事发生。这无疑激发他想象力,使他才智得到考验和体现。
八九五年是令人难忘年,在这年中福尔摩斯经办系列稀奇古怪案子。对红衣主教托斯夫突然死亡著名调查(这项工作是在教皇陛下特别指示下进行)和抓获那位臭名远扬养金丝雀威尔逊(伦敦东区从此又少个祸害),就是其中代表作。随后又发生彼德·卡里船长之死疑案,也称伍德曼李庄园惨案。如果把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破案记录算全话,就必须把这桩非同般案件加进来。
记得是七月第个星期,朋友经常不回家。到这时候,就知道他手头肯定有案子。那几天,有几个长得让人讨厌野蛮人来访,并不时地问些有关巴斯尔船长问题,马上想到这是福尔摩斯不想让人知道他那令人生畏身份,而在某处乔装改扮、隐姓埋名地办案。福尔摩斯在伦敦至少有五个不同住处。在这些住处里,他可以随时改变自己身份。他没有透露他正在办理案子,既然如此,只能不闻不问。有天他没有吃早饭就出去。刚坐下来吃饭,就看见他头戴礼帽大踏步走进来,腋下夹着雨伞像把有倒刺短矛。
“福尔摩斯!你就这样带着那把破伞在伦敦转悠吗?天,真不敢想象。”大声叫起来。
“路跑到肉店,然后又跑回来。”
“肉店?”
“是啊,亲爱华生,早餐前锻炼下身体是非常有益。现在胃口好极,敢打赌,你肯定猜不出今天早上进行什样锻炼。”
“没有兴趣猜那些无聊事情。”
他边倒咖啡边笑着悄悄对说:“要是你刚才在阿拉迪斯肉店后面,你就会看见位穿着衬衫绅士正把雨伞当成武器,疯狂地去戳只挂在天花板上死猪。没费什劲就把死猪戳穿,太高兴。你难道不想试试吗?看起来,你精力和样旺盛。”
“,才懒得动呢!真弄不明白你在搞什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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