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当警察足足二十七年,还从没得到个立功机会,这次,可真该受到奖励。”
“若是纳维尔·圣克莱尔,那你们拘禁是非法,因为什罪也没犯。”
“你确实没有犯罪,但你却犯个最大错误!”福尔摩斯说,“假如你对你妻子信得过话,你会干得更出色。”
“倒不是因为妻子,而是子女,”那囚犯发出呻吟声音,“上帝保佑,不愿看到他们为他们父亲所做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丢人哪!怎办呀?”
福尔摩斯坐在他身边,和蔼地拍拍他肩膀。
“假如你愿意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他说,“那难免会传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方相信,这件事情就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更没有必要把案子实情公诸于报纸。相信布莱斯特警官会把你对们所说记录下来交给有关当局,这样,这案子根本不会提到法庭上去。”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情绪高涨地叫起来,“宁愿受拘禁,唉,就是枪决也不愿让这令人痛苦和羞耻秘密成为家庭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听到身世人。父亲是切斯德弗尔特小学校长,在那所小学受到很好教育。年轻时候,特别热爱旅行,很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家晚报当名记者。有天,总编辑想组几篇反映大都市里乞讨生活报道,自告奋勇来写这方面稿件。没料到这会改变生,历险就从这开始。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些基本材料。以前当演员时,学过些关于化装技巧,并且化装水平闻名于剧场后台。这种本领在这时派上用场。往脸上涂层油彩,为能让人同情,用小条肉色橡皮膏,做出个惟妙惟肖伤疤,把嘴唇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头红头发,配上适当衣服,就在市商业区个地方,表面上是卖火柴小贩,实际上是个乞丐。这样干7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清点,为收获26个先令4个便士而感到吃惊。
“写完这几篇报道,也忘记这回事。可后来又出现别事,有天,给位朋友做担保在票据上签字,谁知后来法庭要求赔偿25镑,因拿不出这多钱,急得没办法。在走投无路时候,想起那件事。请求债主宽限半个月让去凑钱,又去央求雇主请几天假。而后,重又把自己装扮起来,到城里当乞丐。乞讨10天就把钱凑齐,还清这笔债。
“哦,这来,你们可以想到,当知道只要在自己脸上抹上些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天之内,就能挣两英镑,而辛辛苦苦工作周也只能挣这多时,再让回去,是多不容易。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思想斗争很久。最后是金钱占上风,辞去记者工作,日复日地坐在第次选定那条街拐角,凭着副吓人面容引起人们同情心,铜板塞满口袋。只有个人知道秘密,那就是天鹅闸巷那家下等烟馆老板,因为在那儿睡觉。每天白天便是个肮脏乞丐,到晚上,变成个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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