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昨晚在你手上溜走那个醉鬼,是这个案子重要线索,们正在找他。现在说什都白搭。好,就这样子。走吧,医生。”
说完,们起出来找们那辆马车,剩下那个警察半信半疑地呆在那儿。
在坐车回家路上,福尔摩斯很气愤地说:“真是个蠢货!这千载难逢升迁好机会,竟让他白白放过。”
“还是弄不明白。当然那个警察说醉鬼与你所想凶手情况正好符合,但他为什要去而复返呢?”
“戒指,先生,他回来是为戒指。要是们没别办法话,可以拿这个戒指做饵,引他上钩。定能逮住他,医生,敢跟你打个赌,二比都行,定能逮住他——这切得感激你呢,要不是你,才不会管这个案子呢,这个从没遇到过最好研究机会也就错过。们把这次行动叫‘血字研究’吧?在这平淡无奇生活中,谋杀案就像贯穿其间根红线。们任务就是去找到它,把它清理出来,彻底地给以,bao露。们先去吃饭吧,然后再去听诺尔曼·聂鲁达音乐会。她指法简直没得说,她把萧邦那段什小曲子真是演奏得妙极:特拉——拉——拉——利——利拉——莱。”
看着福尔摩斯云雀般在马车上唱个不停,不禁想到,人类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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