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起看怎做。”
……
凡纳今天经历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寒冬。王子说那些道理,他
“这就是你招来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平民,心底浮起掉头就走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要求筛选,”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身为王子待遇让他忽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饿殍拖走火化。
那这个世界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点。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阶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支全部由平民组成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
“不,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对付邪兽——纵观历史,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算,”骑士耸耸肩,“那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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