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儿,戈隆·温布顿放下笔,甩甩有些酸麻手。说来奇怪,握着十五磅双手剑能挥上整天,而抓着笔才写这点字就觉得累,他自嘲地笑笑,果然还是适合干些粗人活。
「说起邪兽,突然想起来,四弟被分到边陲镇那种穷地方,只怕已经夹着尾巴逃进长歌要塞——尽管那儿邪兽根本无法与赫尔梅斯防线相比。这不能怪他,就算到那种地方,也只有避难份。由此可以看到父亲是多不公,只因为二弟从小就表现得格外聪明,就决定让他继承王位?父亲都忘自己不是靠聪明赢下灰堡王座。自从母亲去世后,就越来越难摸清他想法。」
接下来内容让戈隆犹豫,他不知道该不该把真实打算告诉莉芙亚,停顿片刻后,他还是决定写下去。如果计划顺利话,这封信送到之时,他应该已经抵达灰堡王宫。
「亲爱,昂学士说得没错,
柴火堆熊熊燃烧,但戈隆·温布顿感受不到多少热度。
虽然这已经是牛皮缝合而成大帐篷,底部圈也用土压得严严实实,理应没什漏风地方,可他仍觉得浑身冰凉,特别是脚趾,冻得都快失去知觉。
“这该死地方,撒个尿都能结冰。”他吐口口水,站起身,双手扣住桌子两边,用力抬,手背上顿时青筋,bao起,张六尺见方实木方桌生生离开地面。
把桌子往火坑边放,戈隆才感觉舒服不少。他脱下鞋子,将脚板撂到火堆上烘烤,手中摊开张纸卷,继续写未完信。
「致亲爱莉芙亚。」
「到赫尔梅斯已经有个多月,当然,教会那帮家伙更喜欢称这里为新圣城。如果不是邪月公约,简直刻都不想待在这里,只想回到你小屋,和你共享温暖床被。」
「托公约福,监视教会举动军队却成支援他们盟友,这真是种讽刺,不是吗?说起教会,不得不承认,他们所做切确实惊人。记得第次来这里时候,还是二十年前,赫尔梅斯除山和石头外什都没有。教会建立城镇都在山脚下。但现在,他们不单开辟出可供马车上山路,还在山顶建立起规模庞大要塞城市。」
「如果是夏季话,你真该和起来看看,他们口中新圣城比灰堡还要雄伟。还记得灰堡王都剧院吗?和你曾去那儿观赏过王子复仇记,你感叹剧院造型多巧妙,内部竟能如此宽敞。」
「但你若是看到新圣城演武场,就会发现,灰堡剧院根本算不什。说它是栋建筑,倒觉得它更像是件精妙绝伦艺术品。足足五个剧院那大空间,却没有根石柱支撑。外墙伸出八根像巨兽骨头样东西,弯曲兽骨间连着许多分支和麻绳,将屋顶整个悬吊在空中,就像吊杆样。他们是怎想出来?」
「还有那些骨头,如果从邪兽身上剥下来话,敢打赌,那家伙肯定超过百尺。大概也只有在赫尔梅斯才能遇上这样怪物。但是亲爱,请不用担心,就算邪兽再庞大,也不过是地狱魔鬼爪牙。在神罚之石面前,任何邪恶都逃脱不神制裁,无论是邪兽、女巫、还是魔鬼本身,下场都只有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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