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殿下要见你们,”
“哦?为何?”
“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劲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仇视。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命就算保下来。
菲林想想,点头道,“说也有道理。请问你名字是……”
“普瑞斯·迪萨。”
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
虽然不是牢房,经过改造住宅和牢房也相差无几——原先木门都换成木栏杆,屋子里家具全部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唯优点在于房间还算得上干净,既不透风也不漏雨。
牢里除他之外,还有四人。其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个属于奔狼家,而自己,则是麋鹿伯爵分封骑士。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们关到什时候!”莱恩家看上去年纪最大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麦田还没播种呢!那婆娘可不知道弄这些玩意。”
“你领地?”奔狼家年轻骑士嗤笑道,“你觉得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让你回去凑齐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机报仇?说真,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送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
“谢谢你宽慰,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假象罢。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料。他没有继承父亲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那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明星骑士,为什菲林·西尔特也活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位吗?
“你说什!?”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实话实说而已,”年轻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划和实施谋反头号犯人,不把他精锐骑士团清理干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们嘛,自然是迫于公爵恐吓,不得不上战场。”
“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过去把提起年轻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只手从背后伸出,牢牢地抓住他。
“住手,哈隆。你想引来守卫吗?”名外貌英俊骑士将他拳头压下,“他说没错,们是公爵麾下骑士,在定罪时必然会从重判处。既然到这步,静静等待结果就好。看看麋鹿家人,再看看你现在模样。你身为贵族风度呢?”
普瑞斯认得他,长歌要塞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不知多少贵族家小姐。他倒好,最后竟娶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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